他们花了17个小时飞到南半球的某座沿海小岛,车子驶上盘山公路时,谢沈秋睁开眼,敲敲方向盘让他转弯。于是凌晨两点,寇沈被迫按照北半球生物钟陪着谢沈秋在沙滩上等日出。
行行好,我只领了朝九晚五的钱。寇沈整个人陷进细软的白沙中,拿着随手拣的枝条把遗留在沙滩上的沙堆一个个戳散。
谢沈秋没理他,涌起的波涛漫过她的脚背,又沿着既定轨迹退回,潮起潮落,亦是生命一朝一夕。流沙逝于掌心,她所拥有的一切终究如鱼入海,如鸟投林,再也难觅踪迹。
他们视线相接,谢沈秋的眼睛是夜晚潮声中临水自照的罂粟,被只身描摹在辽阔的画卷里,从笔触间透出摄人心魄的美丽。
她周身泠冽的气势随着她沉身的动作消弭于无形,早上那种疏离脆弱的情绪复又出现在她脸上。寇沈无意识地屏息凝神,落针可闻的氛围里他连自己的心跳都嫌聒噪。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了必站在地上。我这⽪⾁灭绝之后,我必在⾁体之外得见上帝。”她清冷的言语随海潮迭宕出回音,好似圣子圣灵借她的口降下神谕,她诵读完前两句,寇沈听出节选自圣经。
你觉得活着和死哪个更难。他们之间的距离太近了,近到寇沈乱翘的发梢都能触到她苍白的脖颈。谢沈秋将额头搁在寇沈肩膀,底下的身躯僵硬了一瞬,又犹豫地放松。
哪个都难,都只是向死而生的茫茫众生罢了,人生啊,多得是身不由己的事。声音由骨节共振递入他的脑海,谢沈秋闭了闭眼,离开这具温暖的身躯。
走吧,她掠过他,留下一串潮湿的脚印。
刀和枪,你选哪个?夜色沉沉,谢沈秋和他分坐于狭长的餐桌两端,二十七把火烛整齐地排列在侧,却只有几缕薪火仍迎着夜风闪烁。银制餐具在烛火辉映下融着暖色调的光晕,投射在寇沈脸上。
如果是用作杀人,我更偏爱刀,近距离开膛破肚的视觉效果造成的威慑力远大于几声枪响。寇沈面前被放了一杯红酒,谢沈秋走过燃烧着的第一支,第五支,第七支蜡烛,坐到他的身边。
帷幔随风飘荡,她带来了月光,寇沈从昏暗的罅隙中看清她背后的画像—《最后的晚餐》。在耶稣的授意下,十二个门徒互相猜忌,而那个心照不宣的犹大此时此刻正在他身侧,诱他同入地狱。
玩儿吗?她撑着脑袋,一支左轮手枪躺在红丝绒的缎面上,她眼中倒映着第十六支,第二十支蜡烛的火苗,炽烈地焚烧。
六次机会,五个秘密,一个交易。谢沈秋拿起左轮,漆黑的枪口对着太阳穴,她扣下扳机,空枪。她伸手,捏爆匿于寇沈衣领背后的窃听器,手枪被尾指勾着带到她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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