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神甫事件
背景
在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中,都有关于允许外国人在五口传教、中国官吏对外国传教士一体保护的规定。法国迫使清政府于1846年2月20日(道光二十六年正月二十五日)明诏弛禁传教,并发还康熙年间封闭的天主教堂址等。但清廷的诏谕中同样保留了对外国传教士及中国教徒的某些限制,即“其有借教为恶及招集远乡之人勾结煽诱,或别教匪徒假托天主教之名借端滋事,一切作奸犯科应得罪名,俱照定例办理。仍照现定章程,外国人概不准赴内地传教,以示区别”。然而,披着宗教外衣的外国传教士不顾条约规定,公然无视清政府的法令,屡屡潜赴内地传教,更在外国领事裁判权制度的庇护下,假传教之名,行不法之实。
经过
1853年(咸丰三年),法国巴黎外国宣道会传教士马赖由广州非法潜入贵州,再由贵州天主教会派遣,偕其助手和中国信徒白小满和曹贵,潜赴广西西林县传教。他们到西林后,广收无赖匪棍入教,包庇教民横行乡里、抢掠奸淫、胡作非为,激起民愤。1855年夏天,西林乡民将马赖告至县衙,西林知县黄德明慑于公愤,派兵勇将马赖带至县署,劝其离境。马赖离开西林不数月,又于改年冬天再度窜入西林。而此时西林县知县已由张鸣凤接任,他一改前任知县迁就曲护的做法,对不法教徒严加惩处,处死多人,并据朝廷法令,限令马赖离境。但马赖未加理睬。1856年2月24日,马赖与其25名中国教徒同时被捕。3月5日,西林县当局在审讯之后,将马赖、白小满、曹贵处死。是为“马神甫事件”,又称“广西西林教案”
后果
法国以“为保护天主教而战”为由,借口该事件于次年联合英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战争结束后,英法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进一步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加深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张鸣凤被革职充军,此后在西林“神甫见官高一级”,并用中国的赔款修筑了定安教堂。
遗址
西林教案遗址现位于现田林县定安镇
现已被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马神甫事件又称“西林教案”,是法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借口之一。
1853年(清咸丰三年),法国天主教神甫马赖非法潜入中国广西西林县,披着宗教外衣,进行侵略活动。
1856年(清咸丰六年),西林知县张鸣凤根据村民控呈,调查据实后,将马赖及不法教徒共26人逮捕归案,依法判处马赖及不法教徒2人死刑,其余分别论罪处罚。
法国政府以此为借口挑起侵华战争,于1857年联合英国出兵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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