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过神才发现并无人挠我的痒痒,而是默矩脑袋随着我探过来,那下巴处毛茸茸的胡子刮到我的脖子上,视线却没落在账册上。
发什么呆呢?
我不经意对上对方那双冒着绿光的眼睛,蓦地打了个激灵。
差点忘了,这小子也是头披着羊皮的狼呢。
我明白七八分,面上作正经地要推开他。
对方却认真地反握住我的手,攥得有些疼。
默矩正要与我说什么,外头冷不丁伸进来一个圆圆的脑袋:“可敦偷吃,可敦偷吃!”
那与我们怒目瞪来的小童正是默啜的三儿子同俄。
同俄今日戴着纯白的毡帽,大约又是骑马打鸟去了,脸蛋热得红彤彤的,不到我胸高的人与我气势汹汹地呵斥罢,无视黑了脸的默矩堂兄,昂首挺胸地拉着我便走。
能怎么样,这又不是第一次被他打搅到好事,我习惯了,同俄也习惯了,我歉意地与默矩告别罢被他带出帐,与我嘀嘀咕咕地训斥一通:什么我是他家的可敦,两个堂兄是坏人,他们仗着力气大欺负过他和两个兄,方才也一定会欺负我,要我离他远些云云,听他担忧又愤怒的控诉,不晓得是什么仇什么怨。
区区一个八岁的小童还挺能说。
不过既看了那些账目,数日来的心事也放下泰半,又不用应付那匹小狼,我左右轻松下来,对着拉着我的同俄也有了些好脸色:“昨日我朋友送来菜干和酒,把你两位兄也叫过来,咱们今日吃顿好的。”
同俄身上的怨气刷地散去,扔下我兔子一般地狂奔向不远处的帐:“兄,兄!可敦要吃好吃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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