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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戏子地位 (5-2)

优伶是“优”和“伶”的合称,在中国古代,用以指称那些以音乐、歌唱、调笑嘲弄、百戏杂技和戏曲表演等为职业的人。

  以“优”作为一种职业名称,春秋时期就已确定。何谓“优”?“优,调戏也。”“优者,戏名也……戏为可笑之语,而令人之笑也。”由此可见,所谓“优”,其本义是一种调笑戏弄的行为,专门从事此种行为的人亦称之为“优”。

  “伶”是由传说中黄帝时代的乐官伶伦而得名,这是一位传说中的大音乐家,相传黄帝曾命其制音律,所以后人便把专门演奏音乐的一类艺人称为“伶人”,或者称为“伶优”。

  先秦时期,“优”与“伶”还未连缀成一词,两者是有区别的,“优”一般分为“俳优”和“倡优”,“俳优”是指以诙谐嘲弄供人取乐的一类艺人;“倡优”则指歌舞、奏乐一类艺人;而“伶”是专指演奏音乐的艺人。

  到了汉代,“优”和“伶”开始并称,成了对歌舞、音乐和百戏滑稽为业的艺人的统称。宋以后,随着戏曲艺术的逐渐成熟,“优伶”就主要指称戏曲演员了。

  古代戏曲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艺术系统,它的成熟的艺术形态和艺术体制至少包括如下四个方面:宋元南戏、元杂剧、明清传奇和地方戏。而演绎这些剧目形式的人,就是优伶,也就是戏子。

优伶是奴隶制的产物,是作为统治者的娱乐工具而产生的,优伶是奴隶主的附庸,据史书记载,古代的奴隶主都对歌舞有着特殊的喜爱。传说中国古代第一位奴隶主启就是这样一位人物,喜欢以音乐舞蹈来寻欢作乐,他常常饮酒于野外,为了助兴,经常带许多的家奴为其歌舞。

  秦汉以后,优伶已不再仅仅是君主和贵族阶层的专利品,他们表演已开始面向广大的民众,这一行业也逐渐形成。

  由于宫廷音乐的沉闷,一些贵族便开始招收民间艺人,开始蓄养精于百戏的优伶以供其声色之娱。优伶表演的内容也突破了纯歌舞的性质,融入了比较强烈的故事性。此后,大凡是在战争相对少的年代,优伶这一行当就会有更多人参与。

  然而,优伶不是好混的,与今时今日的演员不同的是,他们所处的地位非常低下,甚至不如娼妓。

  焦里堂《剧说》里有这么一段记载:

  周挺斋论曲云,良家子弟所扮杂剧,谓之行家生活。倡优所扮,谓之戾家把戏,盖以杂剧出于鸿儒硕士,骚人墨客,所作皆良家也。彼倡优岂能办此?故关汉卿以为非是他当行本事,我家生活,他不过为奴隶之役,供笑献勘以奉我辈耳;子弟所扮,是我一家风月。虽复戏言,甚合于理。

  又云,院本中有唱夫之词,名曰“绿巾词”,虽有绝佳者,不得并称乐府。如黄幡绰、镜新磨、雷海青,皆古名倡,止以乐名呼之。亘世无字;今赵明镜讹传赵文敬、张酷贫讹传张国宾,皆非也。

  这段话不太容易明白,但是这么几条信息还是很明显的。一样写剧本,伶人写的,无论怎样好,总不能和文人写的比。一样扮演,伶人的不是“生活”,而是“把戏”,没有本身的价值,只能恣士大夫阶级的笑乐。不但一般人这样瞧不起伶人,就是首屈一指的大作剧家关汉卿也未看不起。从古以来,伶人只能有伶人的绰号,不许有正式的名字。

这里大家可能会想到一个特例,就是李存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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