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字”是“名外之名”,字数上可以取1-2个字,大多数情况下,字的选取与名有一定的联系。说起名与字的关系,大约有以下几种:
并列,也就是名和字的意思相同或相通,是并列的关系。比如,屈平,字原。古语中“广平曰原”,所以两者意思相同。
再比如,孟轲,字子舆。轲、舆在汉语中都表示车的意思。
辅助,是说字的意思和名相近,但不完全一样,可以互为补充。比如陆机,字士衡。机、衡二字都是北斗星宿的名,相辅相成。
矛盾式,即字和名两者意思相反。朱熹,字元晦,熹是晨光的意思,表示天亮,而晦则是黑暗的意思,表示天黑。
补充式,意思是字与名意思相顺承、互为因果或可以用来解释名,比如赵云,字子龙。
《周易》说:“云从龙,风从虎。”属于同在一句话中,意思相顺;而于谦,字廷益则来自《尚书》的“谦受益”,两者互为因果。
引申式,如李白,字太白,太白指太白金星,是对白字意义的延伸。
这一方面说明黛玉还未到十五岁,也未婚配,不到取字的年龄,另一方面也说明古代女子是可以取字的。
相比名和字,古人别号的选取显得更加自由,无论是字数、个数还是字词的选用,都没什么限制。
上文说过,别号一般是文人雅士之间用来互称或自称的,多寄托主人的情怀、品格、兴趣爱好和生活经历等,是人生追求的体现。
比如苏轼号“东坡居士”,居士表明他信仰佛教,而他曾在黄州城东打理过一片荒地,“东坡”就是那片荒地的代称。
有时候,也可以用人的官职、故乡等为号,比如王维的号“王右丞”,柳宗元的号“柳河东”。
帝王、士大夫等死后还被冠以“谥号”、“庙号”,也是别号的一种。如“范文正公”、“曾文正公”,“秦穆公”之类。
古人的名、字、号中,包含着他们的文化意蕴、生活态度。
了解了这些讲究,闲来无事时,可以为自己取个别号,不仅怡情养性,更在方寸之间,自成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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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一个是有“名”,还有“字”。上古时期的人取名都很朴实,史载夏商两代的人名有:孔甲、履癸、外丙、雍己、盘庚、武丁、小辛等,都以干支作为人名。后来,随着语言文字的发展,人的名越来越复杂,给人起名也成了一门学问。
古人命名,重取义、重内涵。《左传•桓公六年》记载春秋时代命名的五个原则为:“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其意思是,要根据其出身特点,从追慕祥瑞、托物喻志、褒扬德行、寄托父辈期望等几个方面比照取名。该书还提出“七不”,即“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牲畜、不以器币”来取名,就是不能用国家、官职、地名、人的缺陷、牲畜以及器物钱币作为名字。
取名时还需注重男女有别,如男名多用威武勇智、刚强猛毅之字,女名则多选贤淑、艳丽、优美动听之辞。
另外,取名还反映着身份特点,如官宦富贵之家,多以忠孝节义、福禄寿康、升官发财之义来命名,所以叫仁、义、礼、智、信、得福、德贵、延寿、荣升、继祖、耀祖、续宗的人较多。平民百姓也想过好日子,盼望多子多孙,上学念书,所以叫富贵、德福、进财、志学、平安、长顺、满仓、满囤、保成、金锁、栓柱等名字比较普遍。
古代人除了取名之外,还要取字。字起源于商朝,盛行于周朝,后来形成了一种制度。《礼记•曲礼上》称:“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故后来亦称女子许嫁为“字”,把未许嫁的少女叫“未字”,亦叫“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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