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筝被他看得尴尬,道:“别总蹲地上跟小狗似的,到那头去坐着吧。”
言蹊摇了摇脑袋,说:“谢谢聿哥哥的好意,我就知道聿哥哥是很疼我的,不过不用啦,我身上不大干净,我傍晚时分还看到军师哥哥收拾过你的营帐呢。”
林筝觉得言蹊的性格实在有些矛盾,如同“ 他把他捧在心尖尖”“他最心疼他”一类厚脸皮的话,总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一长串,却又总是纠结着自己的妖怪身份,时不时说些自卑的傻话,却好似没意识到一般。
正兀自游离思索着,林筝听到他带着笑意的声音再度响起:“聿哥哥,我知道漠北这边的风俗,喝酒吃肉的时候总有人以歌舞助兴的,这样入口的饭菜都会变香呢,我不会跳舞,给你唱支曲儿好不好?”
林筝人还有些游离,胡乱“唔”了一声,咽下口中的肉,万万想不到,接下来这口肉差点没噎死他。
“明月——几时——有……”
“咳咳咳咳咳……!!!”
“聿哥哥!”言蹊吓了一跳,两三下从地上爬起来给他倒了清茶,“怎么了?怎么突然呛到了?还好吗?”
林筝边咳嗽边摆手示意自己没事,本来是想说实话——“言公子,你唱得实在太难听了”之类,但看到他急得发红的眼睛,瞬间又不忍心了,接过他递来的茶草草喝了两口,就说:“时候不早了,吃完我该睡下了,你也早些回去歇息吧。”
言蹊听他声音沙哑,心疼得眼里泪花隐隐:“聿哥哥喉咙疼不疼?很疼对不对?我去给你煮点润喉茶,甜甜的,你喝一点,好不好?”
林筝觉得他反应有些过激,不知所措地眨了眨眼,才说:“不、不用,就是呛到了,过一会儿就好了。”
言蹊抬手揉了把眼睛,说:“聿哥哥,疼要说。”
“啊…嗯,”林筝尴尬地应着,“又说,我有些累了,你快出去吧。”
言蹊慢慢走到营帐门口,忽然回过头,难过地看着他说:“聿哥哥对不起,是因为我唱得太难听了才害你呛到对不对?我…很努力地学唱曲儿了,可是…总是唱不好。”
“……”那可能是没有天分,不如放弃吧。林筝默默地想。
“我很喜欢这首曲子的,我一定好好学,改天唱给你听。”
言蹊轻轻地说完,拉开帘子走了出去,迈出的前几步都还算平稳,到了没人的角落,便捂着胸口脸色青白地跪了下去,膝盖磕破了皮也浑然不知。
因为,心口太疼了,像是有一把利刃在里面翻搅抽插一般的疼,他怎么按揉都无济于事,恨不得把手插进胸口里,将心脏拉出来扔掉。
随着某次剧烈的翻搅,他咳嗽一声,呛出一口血,他抬手用袖子擦着嘴唇,又习惯性地用黄沙掩盖住地上的血迹,眼眶有些湿热。
他是真的很喜欢那首曲子,是他游历四方打听林筝下落的时候,路过南方一个小镇,听到戏台上有人唱过的,曲名叫做《明月》,他一听见就很喜欢,在镇上逗留了好几日,将曲子牢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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