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北边陲似乎是一个与岁月流逝毫不相干的地方,无论四季如何更替,这里仍旧是风沙漫天,草木贫瘠,十年如一日的苦寒与荒芜,鸟兽都不愿意光顾的地方,更惶论人了。
“漠北郡”这样毫无深意敷衍单调的名字,也足以见当朝皇帝对这个地方有多么不上心,若不是记着这里算是个边境要塞,恐怕连这个名字都懒得赏赐了。
只是,天子对此地的疏于管理,怕是入了北方达郸人的眼,近几年来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野蛮游牧民族总是在边境小打小闹地试探,漠北郡开始有些不太平。
傍晚,宁小王爷林筝在漠北所居的北辰府一阵骚乱,林筝驾着他的爱驹“破风”从漠北大营风尘仆仆地赶回来,军师陆晟跟在他身后,猝不及防被小王爷解下来的厚重狐裘呼了一脸,他黑着脸忍气吞声地抱着狐裘,摆摆手示意其他闲杂人等不必跟来,只做好自己的事。
林筝快步前行,随手揪住一迎面而来的小厮:“表哥如何了?”
小厮连忙行礼,畏惧地低头恭敬道:“回小王爷,沈公子方才又呕了血,已经不省人事了。”
林筝一双远山眉深深蹙起,将小厮双手捧着的铜盆上的白布掀开,不出意外地看到里面盛满血水,在漠北灰暗的月光下显出阴沉沉的死气。
他手指一紧将白布合上,转头吩咐道:“晏秋,去偏院把言公子叫过来,让他立刻过来,不要拖拖拉拉。”
“人家什么时候拖拖拉拉过了。”
陆晟嘀咕一句,领命转身离去,却又被林筝喊住:“等等。”
陆晟回头:“做什么?”
“衣服还我,”林筝伸手,颇为嫌弃地道,“你快把它拖地上了。”
“那不行,我冷。”陆晟下巴一扬,将狐裘披在自己身上扬长而去。
林筝见状,哭笑不得地嘱咐道:“胸前那两根带子系上啊,别嫌女气,不系上照样冻死你。”
陆晟背对着他,手臂随性一挥:“知道了,小王爷。”
—
林筝,字北聿,人称宁小王爷,宁小王爷之所以叫宁小王爷,是因为他不算是一个真正的王爷。
个中缘由,从小和他穿一条裤子长大的陆晟最是清楚。
林筝的父亲宁王林羽桓,是皇帝林羽清一母同胞的兄弟,当年南方重郡琅轩第一守将,与陆晟的父亲陆霖是生死之交,林筝和陆晟自然而然地成天厮混在一起。
至于小厮口中的沈公子,林筝心心念念的表哥沈祁,是他舅舅沈雨飞唯一的儿子,沈祁自幼便十分疼爱林筝,但他一直体弱多病,极少出门,陆晟对他不算十分了解。事实上他对整个沈家都不太了解,只知道沈雨飞是朝中分量很重的史官,专门记录皇帝言行举止,皇帝必须千方百计讨好他的那种。
五年前,林筝的母亲沈雨眠中了奇毒,无知无觉地昏迷不醒,沈雨飞为救胞妹,游历四方奔波数月,拼尽毕生所学,找到了可解世间百毒的宝物——白蝶贝精所产的金珍珠。虽不知沈雨眠所中之毒在不在这百毒之列,却也没有其他路子可以走了。
白蝶贝本就稀少,成精的更是屈指可数,沈雨飞游历多郡,最终在琅轩郡东南角的梨花潭中找到一些。据他考察,此物成精之后极为凶戾,喜活食精壮男子之血肉,食之越多,则所产出的金珍珠解毒的几率就越大,不食、食之不足或食了死肉,则再多的金珍珠也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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