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 他找红宝石是为了活下去。当年他与海怪那一战过后, 确实当场心跳停止,断了呼吸。但是,因为他死前执念太深,灵魂一直徘徊在枯骨周围, 不肯接受死神的召唤, 直到被深海女巫的水晶球发现。外貌丑陋的女巫有一颗善良的心,她用自己的魔力, 将修森的灵魂重新镶嵌在了尸体上,并把魔法延迟到了最长限度——四十年。
“你的躯体已经死了, 因此最终会腐烂, 变成骷髅。所以,在那之前,先完成你最遗憾的事。”看见他重新站起身,握紧自己没有温度与知觉的双手,女巫这样对他说,“去跟那个女孩最后见一次面,然后回到海上吧。四十年的时间, 足够你完成很多事情。”
但他最终没有来找我。他只是让我认为他已经死去,与极乐鸟号同行,在海洋上漂泊了三十年。七年前, 一个有预知能力的贤者告诉他, 这世界上出现了一颗最美的红宝石,不仅可以救你的性命, 还能让你变回人类的样子。然后,他才开始发疯地开始寻找这颗红宝石。也是同一年, 迈入四十八岁却始终未婚的我, 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深海女巫,和她完成了一个交易,变成了现在的样子。然后,我又花了七年时间,才总算重新见了他一面。
修森,我第一个,也是唯一喜欢的男人。
我知道红宝石在哪里,这七年翻山越岭,餐风沐雨,也只是为了和他见面,让他重新活过来。可是,直到这一刻,我突然再不想帮他。同时,也不免自嘲:女人真不愧是自欺欺人的生物,不管之后训练得多么理性、顽强,所有的动机,也仅仅是因为听说他死前最挂念的人是自己。我没想过人心是会变的。现在有了新欢,旧爱那个无趣模糊的影子,又有什么重要的呢?就让他死在这个荒淫的印第安岛屿吧,让他死在红种女子软玉温香的怀中。说不定这才是他现在想要的。
逃离丛林,我跑到沙滩上,撑着双膝,弯下腰腹,竭力呼吸着海边清新微咸的空气。夜幕中印第安人在岛上燃着篝火,破碎的群岛是阿耳戈斯的一千只眼睛,在这含银两百万吨的大海中照成一片小小的星空。大海在夜里更是无边无际,海水从远处便闪着磷光,浪潮翻涌,激打暗礁。极乐鸟号在岸边随着海浪起伏,周身都散发着死亡的黑雾,吞吐着黑色的呼吸。甲板上晾着五彩缤纷的帕鲁鱼、腌制埃及海燕,以及一只长达两米的乌贼。
海水翻滚,远处海龟角质骨片般的雾成片延至天际,在那朦胧之处,我看见有什么东西出现在雾气中,正朝我们的方向缓缓驶来。与其说是船只或是鲸鱼,不如说是半天的乌云从星空中掉下来,顺着海水被狂风刮来。我往前走了几步,虚着眼睛,想努力看清那是什么,却在地上看见几道一晃而过的影子。我立即从腰间抽出骑士长剑,翻身朝身后刺去。果然,一个人闪躲不及,被我刺穿了肩胛骨。鲜血溅落在了礁石上、我的脸上。但来人不止他一个。七八个海盗突然从丛林里蹿出来,挥着大刀袭击我。带头的大声指挥道:“活捉这娘们儿!可以砍了她的胳膊和腿,但别碰脸!我要活的!”于是,海盗们都狠戾地将目光锁定在我的四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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