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初年,国家处于分裂的局面之下,赵匡胤称帝后,采取“先南后北、先易后难”的战略,使国家逐步统一。 [165] 同时通过“收其精兵,削夺其权,制其钱谷”的三大纲领,以及“杯酒释兵权”、削弱相权、“罢黜支郡”、“强干弱支”、“内外相维”、“三年一易”、设置通判、创差遣制度等措施加强中央集权。赵匡胤还澄清吏治,劝奖农桑,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些举措不仅恢复了五代以来的战争创伤,且使国家呈现出相对稳定繁荣的局面,出现了历史上享有盛名的“建隆之治”。
政治
中央集权
为加强中央集权,赵匡胤在中央,设立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削弱和分割宰相的权力,实行军政、民政和财政的三权分立。在地方,派文臣担任知州;并设通判与之相互牵制。 [36]
行政权的集中:宋沿唐制,设尚书、门下、中书三省。尚书、门下列于外朝,中书设于禁中,称政事堂。中央实行军政、民政、财政三权分立,开始削弱宰相的地位和权力。赵匡胤在礼节上又取消了宰相“坐而论道”的制度,使宰相失去了百官所不可企及的待遇。宋初仍用后周宰相范质、王溥、魏仁浦三人为相。乾德二年(964年),范质等三相请退,独用赵普为相。为了防止赵普擅权,又以薛居正、吕余庆任参知政事,作为宰相的副手。 [36] 此外,宋初在学士院设翰林学士若干人,为皇帝起草诏书;翰林学士还侍从皇帝“备顾问”,可以直接向皇帝提出对国事的建策。
军权的集中:宋朝建立后,允许枢密使专掌军事政令,调动禁军,与中书省号称“二府”(政府、枢府)。枢密院的大事都要奏报皇帝批旨。 [37]
财权集中:中央的三司使总管四方贡赋和国家财政。三司使统领盐铁、度支、户部。地方设转运使,把地方收入大部分运送中央。地方州郡赋税收入除留一小部分外,其余全部由中央掌握,三司权任甚重。 [37]
司法权的集中:宋沿唐制,朝廷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御史台分为台院、殿院、察院,最初由其他官员兼职。御史中丞是御史台的最高官员。赵匡胤在位时,刑部复核各地大辟罪案。在地方司法人员由中央派文官担任,死刑须报请中央复审和核准。
文武制衡
后人根据“太祖誓碑”中的“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等理由,认为宋朝“重文抑武”的祖宗家法是赵匡胤在位时所定下的。但赵匡胤实际上是抑武却也并不太重文的,他曾对赵普说:“五代方镇残虐,人民深受其害。我让选干练的儒臣百余人,分治大藩,即便都贪浊,也抵不上一个武人。”对于赵匡胤来说,任用文士仅仅因为他们可能产生的危害远不及武人来得大,更不会向武人那样危及政权的根本。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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