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目的,阿拉拉格进行了一场哲学讨论,其中他着手证明永恒起源理论的一致性——此外,他提供了解释性注释,以表明永恒起源教义并不冒犯圣经(因为解释性注释注释参见 Feldman 2000:19-30)。他的讨论间接与安萨里在《塔哈夫特·法拉西法》中反驳哲学家关于上帝和宇宙概念的一些内容有关。安萨里争论的中心点是,哲学家对上帝与宇宙关系的阐述停留在两个构成矛盾的前提上,即宇宙是永恒的,并且它有一个代理人和创造者(见 Tahāfut al-Falāsifah)第三次和第十次讨论)。与安萨里相反,阿拉拉格认为这些前提是绝对一致的。更重要的是,他引入了永恒起源理论,作为阐明宇宙和神圣因果关系的更充分的方式,而不是暂时起源学说,即将神圣因果关系限制在暂时性的“有缺陷”的大众学说。如果完美表示绝对性,那么“完美”(shalem)一词既适用于永恒不变地存在的“绝对”(muḥlaṭ)宇宙,也适用于其创造行为不受时间或环境限制的“绝对”造物主。
永恒起源的学说基于宇宙作为一个运动实体的概念,其中因果关系是运动者和运动物体之间的关系(参见Tiqqun n.30:29;参见Tahāfut al-Tahāfut:第三讨论,101)。在自然领域中,所有生成和腐败的过程都存在于运动中——例如从潜在到实际存在的运动——并且通过运动而发生。所有自然变化都取决于天球的运动,而天球的运动又取决于最外层球体的原动者(Tiqqun n.30:29,n.39:62)。
除了众所周知的亚里士多德将原动机作为宇宙运动的最终原因的概念之外,阿尔巴拉格还试图证明产生运动的行为本身足以使原动机成为宇宙的原因/创造者。为此,他根据对运动的依赖来区分两类存在者:
其生存需要运动的存在者,以及
其生存不需要运动的存在者;只是它们的形成需要运动。
属于后一类的事物在它们的原因消失后仍然存在——例如,一栋房子在其建造者去世后仍然存在。相比之下,一旦运动停止,属于前一类的事物就会消失——例如,一旦空气运动停止,风就不会继续存在(Tiqqun 30:30;参见Averroes Tahāfut al-Tahāfut,第四次讨论:156) –8)。据说,这些事物比属于前一类的事物更需要一个原因,因为如果原因“眨眼间”从存在中消失,它们必然会灭亡(Tiqqun n.30:30)。整个宇宙就属于这一类。自然领域和天体领域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们的组成部分“永恒地起源于”通过原动机产生的运动。自然领域和天体领域分别指月下存在和天体运动的“连续”阶段(Tiqqun,n.30:30)。
5.2 神圣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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