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理想 (Ideal) 之一
2. 法治之争
3. 法治史
3.1 亚里士多德
3.2 约翰·洛克
3.3 孟德斯鸠
3.4 戴雪
3.5 哈耶克
3.6 富勒
4. 法治和法制 (Rule by Law)
5. 形式 (Formal)、程序 (Procedural) 和实质 (Substantive) 要求
5.1 形式方面
5.2 程序方面
5.3 实质理论
6. 法治的价值
7. 反对法治的观点
8. 应用上的争议
8.1 自由裁量权
8.2 规则和标准 (Standards)
8.3 法律和社会规范
8.4 紧急状态 (Emergencies)
8.5 国际法
8.6 发展和国家建设
9. 法治和法律的概念
First published Wed Jun 22, 2016
“法治(the rule of law)”一词必须与“法律规则(a rule of law)”一词区分开来。后一个词被用来指一些特定的法律规则,如反永续规则或规定在某个日期前进行纳税申报的规则。这些都是法律规则(rules of law),但法治(the Rule of Law)是我们政治道德的理想之一,它指的是法律本身的支配地位和法律体系下的机构在其治理(governance)体系中的支配地位。
法治包括一些形式原则和程序原则,其对一个社群的治理方式有主导作用。形式原则关切社会治理规范的普遍性、明确性、公开性、稳定性和不溯及既往(prospectivity)。程序原则关切这些规范的执行过程,以及执行这些规范的机构——法院和其他独立司法机构。在某些方面,法治还包括特定实质理想(substantive ideals),如对自由的推定和对私有财产权利的尊重。但这些都是更具争议性的(见下文第一章)。事实上,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对于法治的要求存在着大量的争议。
1. 理想(Ideal)之一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http://tongren.me),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