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数学可以被应用于现实世界中,并因此取得了非凡的成功;一方面,如今的数学语言是高度抽象公理化的,看上去与现实没有直接关系;一方面,作为人类,我们对一些简单的数学概念,比如实数/整数,欧式几何等有着一种直观,这种直观可能是错的或不精确的(确切一点说,这里的“错”和“不精确”需要一个“对”和“精确”参考系,但并非所有理论都承认这样的参考系是存在的)。可以把这三个方面简单记忆作数学与“世界、语言和心灵”之间的关系(也与上一篇中的柏拉图主义、唯名论和观念论相对应)。
当然这样的表达很不严谨,有很多细节需要进一步刻画和澄清,在上一篇中已经都涉及到。之所以要在开头重新刻画问题,是因为如下考虑:在上一篇结尾我提到20世纪初的三大主义之争早就不是主流了,重要的是,它们的争论和我们这里关注的问题并不完全一样。
准确一点说,传统的三大主义争论的核心问题是,在规范性意义上数学是什么,或者说数学应该/能是什么。它们争论的重点是,在数学实践中什么是合法的,比如直觉主义拒绝排中律,非构造的存在性证明,形式主义认为数学陈述的意义和数学推理是无关的等等,这样的问题和那个时代是息息相关的,因为非欧几何、集合论、维尔斯特拉斯函数之类出现,人们意识到数学需要更高程度的严格化和形式化,三大主义从而出现。但在今天,对数学基础的追寻早已不是数学家关注的重点(但并非是因为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而更像是数学家认为这个问题没法解决了,不再展开),传统三大主义的争论点也就不再是如今数学哲学争论的中心问题(也同样的,这并非是因为数学哲学已经就这个问题的回答达成了共识)。我刚刚刻画的问题不是在规范性意义上数学应该是什么,而是单纯的问在描述性意义上数学是什么,或者说数学实际上是什么。一个简单的理解,希尔伯特的形式主义并没有回答数学为什么是可用的,但准确来说,它根本不致力于回答数学为什么是可用的,形式主义在数学是否实在这样的问题上是中立的。但就我们这里的关注而言,我想把考虑的重点放在描述性意义的问题上来。严格来说,在这之后还有在数学哲学中的描述性和规范性之间的关系问题,虽然我个人对此很有兴趣也有一定了解,但它比较复杂,涉及的面很广,所以不会在这个系列中讨论它。
3 数学哲学的主流派别
在介绍之前先说清楚,这远不是全部派别。而且这个介绍是蜻蜓点水式的,不会涉及到其内容的方方面面,在每个具体的派别中可能又会有多个不同的理论分支。
3.1 逻辑主义(logicism)
逻辑主义的开创者包括Frege,Whitehead和Russell等人(他们也恰恰是分析哲学的创始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分析哲学,尤其是如今的分析哲学都支持逻辑主义)。
学过哲学的都知道,康德认为数学,至少部分数学知识是先天综合的(不了解这个概念的可以参阅文末的注释1)。为了解释这样的先天综合知识是如何可能的,康德诉诸于认为我们有某种形式的直观。但诸如此类的做法只是把关于数学哲学的困难转移到更为困难的“直观”概念上了。Alberto Cof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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