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假设在知觉中有一些 phenomenal character,自然,它需要一个解释。AT 的解释方案之一是承诺 qualia,通过 qualia 来解释它。这样可以很方便的解释知觉的现象特性,但是自然承诺 qualia 就会使得物理主义变得远一些。如果我们采取像3.2中所说的那种 AT without qualia 的那种方法,就完全没有通过 AT 承诺的那些 property 解释现象特性。特别的正如原文里提到的,AT 和 SDT 一样都接受 Common Factor Principle,采取这种解释将无法或至少很难解释在幻觉条件下的现象特性。
当然,这里的问题是,AT 是否需要解释知觉的现象学,或者说, 作为一种知觉理论,它究竟需要解释些什么。也许 AT 的支持者可以提供其他的理论来解释现象学,但是 AT 确实为这样一种或一些可能的解释作出了限制。
除此之外,还应该考虑的是,AT 是否真的必须承诺在知觉里有现象特性。看上去是这样的。
最后讲一讲书里提到的基于 perceptual transparency 反对 qualia 的论证。transparency thesis 包含两个议题:1.内省为我们揭示的是 mind-independent objects, 2. 内省不为我们揭示 non-representational features of experience itself。这里强调的是,我们把知觉当做 (take as) 是关于外部世界的,即便是在错觉和幻觉的情形下。这里的问题不是一个语义学或指称论问题,比如讨论我们谈论知觉中的性质时我们指的是我们的经验还是外部世界中的对象;而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
一般的,很多认为 perceptual transparency 支持了 RTP (或者更进一步的 RTM),这是一个前沿问题[19][20],我不打算在这里讨论它。不过可以说的是,如果承诺 AT with qualia theory,我们也还有其他策略,比如从根本上否认 perceptual transparency,认为知觉只是看上去是 transparent 的,但并非实际如此,或者诉诸比如 phenomenal externalism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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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来讨论 AT 和意向性的一些问题。就我们已经讨论的部分,AT 当然不能解释知觉的意向性,或者说,AT 根本就认为知觉没有意向性,它只是看上去像是有意向性。既然如此,这就算不上一个批评意见。
不过我们还有一种非常特别的方法来回应这个问题,这也是这个回答里另一个涉及到前沿的地方。
在前面的讨论中,我把 intrinsic 和 non-representational 等价了起来,但这并非是完全合理的。通常来说,我们把意向性理解做一种关系属性(或别的本体论种类),但这种方法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我们如何能够意向非实存 (non-existent) 的事物。 为此,Kriegel[21] 提出了一种方法,把 AT 运用于意向性状态之上。以下简称这种 adverbial theory of intentionality 为 AT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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