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在其他地方评论过的那样,我相信,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式的对范畴之超越性推理也是基于一种同样的数学的——或更确切地说,盖然性的——论证。康德的论证——在细节论证上已趋极致——在我看来,与反对自然法则之偶然性的论证之间,具有完美的连贯性。这种对自然法则之偶然性的反论,让我们姑且称之为“良好判断”的论证。我认为,康德的推论仅仅是本文所批判的“盖然性之诡辩”的更糟糕的版本,以至于其争辩说:假如法则是偶然的,那么它们将会频繁变换到令人眼花缭乱的地步,以至于我们无法从中把握住任何信息,因为客体将永远无法具备任何能够传达关于客体之稳定表象的条件。简言之,假如因果关联是偶然的,则我们会对之了如指掌以至于我们一无所知。由此可见,法则必须保持恒常不变,而不是时时刻刻可能以一切可以想象的方式进行调整。假如我们假定这一观念如同天方夜谭般不可理喻,则上述论证只能从偶然性的观念出发,止步于发生频率的观念而已。
但如果是这样的话,既然不存在经验上或理论上的任何理由,去选择一种而不是另一种无限性,既然我们再也不能倚赖理性来构建一种对所有可能的事例而言的绝对的总体性,既然我们不能再为这一种事例的宇宙之存在提供任何特定的理由,我们也就不能合理地构筑任何一种组合,令上述的任何一种盖然性推理成立。这也就意味着,从法则的偶然性推论出其变化的必然频度实际上是不正确的。于是,下列假设也就不再是荒谬不经的了:既然可能的变化这一观念——乃至被清空了一切理性的混沌的变化——可以被从频繁的变化当中区分出来的话,那么当前的常数就算不具备必然性,也仍然可以保持不变:具有超越盖然性的稳定性的偶然法则,也就不再是不可想象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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