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的现象学素以晦涩难懂著称,对我来说,倒不是觉得悬置、现象学还原、本质直观、意向性这些概念本身难以理解,而是一开始我不明白胡塞尔提出这些概念究竟是为了什么。
后来我听说,如果一种思想很难从正面理解,那么不妨从它反对什么入手,因为反对什么通常都比较直接。
那么,现象学反对什么呢?
1 以严格科学的名义反实证科学
胡塞尔自始至终都在反对一个东西——自然主义态度。所谓自然主义态度,就是认为外部物理对象如其所是的存在于此处或者彼处的观点。比如当我们看到一棵树,就会很自然地认为我们面前有一个叫树的东西真实存在着。胡塞尔认为自然主义态度的典型是实证科学。如果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以为胡塞尔是另一个反对科学的非理性主义哲学家。
吊诡之处就在于,事情并非如此,数学博士出身的胡塞尔想要建立的是“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在胡塞尔看来,实证科学并没有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上,因为实证科学并没有解决知识和知识对象的关系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超越性。指意识如何能够触及或超越其自身,接触到意识之外的实体。
二、对应性。我们如何保证认识和认识对象之间存在对应关系。
到这里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胡塞尔想解决的就是“人类意识和实体之间的鸿沟”这个认识论的老问题。这个问题,历代西方哲学家都有论述。伽利略、洛克等人将物体的性质分为第一性质(如形状、广延、运动)和第二性质(如颜色、味道、气味)。第一性质是与物体本身相关,而第二性质则依赖于观察者的感知,属于主观体验。这基本上就是牛顿物理学的认识论,在胡塞尔这属于典型的自然主义态度。
休谟主张所有知识都源于经验,我们的感知无法提供关于事物真实本质的知识,但是休谟并不否认自然的存在。所以胡塞尔认为,当休谟在使用诸如“习惯”、“人性”、“感觉器官”等词语的时候,已经假定了一种自然主义的预设,这当然是不可取的。
康德则区分了现象(我们可以经验到的事物)和物自体(独立于我们经验的存在),认识是通过先天的范畴和直观形式(如空间和时间)来构建的,我们无法直接认识物自体。然而康德系统里的这个物自体,作为一个自然主义的残留,却无法让胡塞尔满意。胡塞尔自己的解决方法是:
既然意识和自然之间有鸿沟,那不妨把外在的自然搁置起来,把知识完全建立在内在的意识上。
说实话,这种做法在我看来就好比榫和卯无法对上,所以干脆把榫扔掉,只剩下卯,然后假装已经对上了。看起来,胡塞尔的做法非常像贝克莱的“存在即是被感知”。问题是,贝克莱是怎么解决普遍知识的问题的?答案是,求助于全知的上帝的感知能力。
而胡塞尔认为,意识的内在性,意识内容在某种程度上的“自明性”,本身就是最大的客观性。还有什么比清晰的意识内容更无可怀疑的呢?
2 内在-外在,一组可疑的概念
当胡塞尔谈论意识对象的内在性和自然对象的外在性,这个内外是相对于意识而言的。如果我们思考这种内外对立的来源,我们会发现,所谓内外最初的原型,正是实证科学所发现的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的对立。
正是因为人们发现颜色、味道、气味等感官背后有更加基础的第一性质广延、运动,才能设想这种内外的问题,原始社会里的人都持朴素的实在论观点,很自然地认为自己所感都是实际存在的。于是我们会发现,所谓内和外的划分,其实只不过是一种虚假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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