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否对与传统背离的德氏理解方式持宽容态度?对同一个研究对象,从不同的角度描述,呈现的意义完全不同,它体现了价值观和旨趣的差异。人们大都认为德氏太隐晦,是因为传统文化结构已“先天”地印在我们心灵,太难“悬搁”它们。但唯有抛弃传统“偏见”,才能显示这些“道道”,继而欣赏它们。解构使我们的精神分裂为二,颠狂的一半回归自然的素朴,理性的一半属于传统文化。
文化创新是不断转换观察角度(偏见)的结果,这种转换与其说它“好”与“坏”,不如称之“新”与“旧”;从历史眼光看,“旧”与“新”都有其各自时代的合理性。
从解构主义的“偏见”出发,文字学无“深度”,“深度”是一种文化模式强加给自然的。确实,我们在深度思维的哲学里生活太久了,几乎从不怀疑其合理性也是一种“偏见”。但是,既然规范是人为自己制定的界线,人便有权破坏它。时代文化的发展在不断“越界”,而惬意甚至狂喜常来自于越轨。由此观之,不守规则也是“合理的”。
德里达的“文字学”有价值吗?我认为,如果休谟对因果性的诘难仍苦恼着人类思维,德氏的文字学运动就有存在的价值,因为深度思维确有虚幻非法之处。如果把文字学称为非观念的“辩证法”的新形态,这种新“辩证法”的研究价值在于它从一种新角度确立了文字学“新空间”的意义。在反传统思维方式的共同背景下,德里达的倾向反映了当代西方哲学文化界的一种普遍情绪:「在另一种生活空间和方式中呼吸新鲜空气的愿望。这并非一定是哲学本身的悲哀,只是象征传统哲学模式的衰落」。
换句话说,传统哲学不适合当代西方的时代精神。哲学是时代精神的体现,解构主义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时代文化风貌,值得我们重视它。
但是,解构主义的“偏见”毕竟是“偏见”。任何具体的哲学形态都是以一种偏见批判另一种偏见,这种批判的相对合理性仅在于它是从新的角度描述意义,从而为“意义家族”增添了新的“成员”。任何“偏见”都不是绝对真理,同时又都有存在的价值。这些价值并不会随着时代的推移而消失它的“痕迹”,因此哲学经典著作比自然科学经典文献更耐读,其“价值”更久远。
解构主义在抓住传统“偏见”弱点的同时,将传统的“价值”也一同抛弃了,这是德里达的局限:他否定代表这种价值的思维方式曾经有过的合理性。
逻各斯传统是西方文明的象征,理性的旗帜是启蒙和民主的标志,主体对客体的征服使西方工业社会的进步走在人类的前列。没有理性传统的巨大历史作用,就没有现代工业社会。逻各斯是一种理想、信念、追求,它曾经是科学之王。在诸多经验科学从哲学内部完全分化出来之前,哲学是文化的精英。理性给科学以巨大的启迪,推动着科学进步。培根、笛卡尔、莱布尼茨、康德的思想是哲学与科学完美结合的典范。逻各斯的思维方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标志着西方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历史上是进步的、合理的。
逻各斯追求一种深度的逻辑思维,从现象中寻找本质和规律,概念的逻辑思维并不是简单的游戏,它力图成为经验世界的模型,人类抽象思维能力从逻辑中发展,使人类离开自然状态越来越远。这种深度思维是西方精神文明的体现。
这些,就是解构主义“涂改”和“悬搁”的对象。简单的“涂改”一笔勾销了西方文明遗产,失掉了任何本体论依托。解构主义确实掉进了荒诞的无底深渊,不可自拔。宣称“意识形态的终结”是对传统西方文化和人本身的挑战。多少世代以来,精神一直是人类文明的支撑点,人们崇尚理性和宗教,害怕孤独,求得心灵永恒的寄托,任何价值道德理想都是对生命精神的赞扬。以解构主义为代表的当代激进的欧陆哲学,在宣称要挽救西方文化危机时,已经使20世纪西方文化陷入严重的精神危机:道德沦丧,前途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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