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还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纯粹性的要求仅仅是胡塞尔为自己的“纯粹现象学”所设立和瞄准的目标。他并不认为,所有哲学的努力,包括“现象学哲学”以及“现象学心理学”的努力,都必须限制在纯粹的领域中。他仅仅赋予纯粹现象学以这样一个他自己终生论证并坚信的特权:只有在纯粹现象学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起现象学哲学,而非反之。道理实际上很简单:所有经验实在都是在意识中被构造起来的,因此,要发现那个“原初的、在自身中构造起所有经验世界的生活”⑦、那个纯粹的意识生活,就不能利用任何被构造出来的经验世界的内容,否则会陷入循环论证。这同时也意味着,在纯粹现象学建立之前,任何形式的现象学哲学都是无基础的、不稳固的,虽然并非不可能。
与“纯粹”概念的双重含义相对应,“不纯粹的”现象学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它所表述的命题中含有经验的事实;其二,它所表述的命题中含有超越的实在。如果按这个标准来严格地衡量,那么目前我们所读到的现象学研究,绝大部分是不纯粹的。
首先,当海德格尔和舍勒尚在当时胡塞尔所领导的现象学运动中扮演重要角色时,胡塞尔便已经批评他们的人类主义倾向。从今天的观点看,海德格尔的形式指引、存在理解,舍勒的先天质料、伦常明察等概念,已经具有相当纯粹的哲学思考趋向了。当然,胡塞尔批评所谓的人类主义,并不是说在海德格尔、舍勒等人的哲学讨论中含有经验的事实与超越的实在,并在此意义上是不纯粹的。实际上,胡塞尔批评的关节点不在于指出某种思想的不纯粹,而只是在于反对用不纯粹的哲学来为纯粹哲学奠基,反对在纯粹的论证中包含须被论证的前设。换言之,胡塞尔并不拒斥第二哲学,他只是反对把第二哲学视为第一哲学,或以第二哲学作为第一哲学的基础。
其次,甚至连梅洛-庞蒂、伽达默尔等重要现象学代表人物所谈到的语言现象学,在胡塞尔的思想体系中也难以被列入纯粹现象学的范畴,除非这里所说的语言是纯粹语言,也就是胡塞尔后期所说的纯粹逻各斯,或者是与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所说的纯粹语法或纯粹逻辑相关的东西。在胡塞尔看来,通常意义上的语言作为人类的文化现象,至多是纯粹语言的一个经验实在化的案例。在研讨纯粹语言时需要以它为出发点,但它决不是研讨的目的地。
最后,如今在国际现象学界受到广泛讨论的问题,如疼痛现象学、忌妒现象学、怨恨现象学、媚俗现象学、伦理现象学、宗教现象学、艺术现象学、建筑现象学、社会现象学等等,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不纯粹的现象学。如前所述,最严格意义上的“纯粹”,是一种摆脱了双重经验实在的状态。在这个意义上,胡塞尔本人的许多研究,也很难算作是纯粹的。如他所提出的纯粹心理学(现象学的心理学、本质心理学)和发生心理学的构想,都不是在双重意义上严格的纯粹学说。
说一种哲学或学说不是纯粹的,并不意味着对这门哲学或学说的贬低或轻视,但它有可能暗示,这门哲学或学说不是第一性的。据此可以说,一种哲学或学说越是纯粹的,就越是本原的(原则的),同时也就越是狭窄的(不丰富的)。我能够想到的纯粹哲学研究领域只有两个:存在与时间。在胡塞尔的纯粹现象学中,它们相当于意识(被意识到的存在)及其流动(内时间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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