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金斯的多宇宙观正是植根于对当前集合论实践的关注与思考,虽然数学事实尚不足以充分支持哲学结论,但这一理路无疑为集合论哲学研究提供了新范式。
综上可知,实用价值辩护实质上是一种“应然”辩护,即多宇宙的存在有实用价值,所以应该存在。
而类比论证和自然主义解释是一种“实然”辩护,即力迫扩张与多宇宙是实际存在的。
显然,“实然”护才是最令人信服的,哈姆金斯对此也极其重视。
然而“实然”辩护的成功似乎只能诉诸形式技术进路,但从该进路来看,哈姆金斯并未取得真正的成功。
因为实用价值策略非辩护之根本,类比论证的结果只是或然性的,而自然主义解释仅取得了哲学辩护上的成功。
因此,基于形式技术维度重审力迫扩张尤为必要。
三、类力迫与哈姆金斯集合论多宇宙观的再辩护
由上文可知,在力迫扩张的形式技术辩护进路上,可数传递模型方法和布尔值模型方法并不令人满意。
为此我们有两个选择,一是沿承前述两种方法的进路,继续寻求解释力迫的新方法,但已有事实表明这似乎举步维艰。
另一种选择是从技术源头上反思集合力迫用于多宇宙中模型构造的可行性。
事实上,无论是基于哲学还是形式技术维度的力迫解释,它们都预设了集合力迫的合理性。
不容忽视的是,集合力迫是在单宇宙观指导下进行的力迫实践,在单宇宙立场上,集合论的论域是绝对宇宙V。
根据集合力迫的基本原理,如果以V为地基模型,那么在V之外不存在足道的脱殊滤子,力迫扩张并不真实存在。
但应该进一步认识到,虽然哈姆金斯的多宇宙缘起于由集合力迫生成的多样化模型,但其对象最终扩大到所有集合论模型。
宇宙立场上,集合论的研究对象除了集合还包含真类,简言之,其对象是类,这也许就是哈姆金斯将多宇宙观追溯到冯·诺依曼(Jonhn von Neumann)的原因。
据此可知,多宇宙的范围已然大大超越了V,V仅是多宇宙中的一个宇宙。
由于集合论论域的扩张变化,因此,在理论技术上继续使用集合力迫势必无法生成哈姆金斯多宇宙意义上的部分模型,例如其不能生成关于真类的模型。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对集合力迫做何种解释,都无法取得真正的成功。
所以,我们理应从对集合力迫的解释转向对集合力迫的可行性审思。
那么何种力迫扩张技术可应用于多宇宙呢?
基于对多宇宙和相关力迫类型的考察,笔者认为类力迫也许可以作为一个备选方案。
巴顿特别区分了三种力迫:集合力迫、类力迫和超类力迫。
这三种力迫十分相似,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力迫偏序有所不同。
集合力迫的力迫偏序是集合,类力迫的力迫偏序是类,而超类力迫则是以超类为力迫偏序。
在哈姆金斯的多宇宙立场上,集合力迫已被证明不可行,超类力迫并未涉及,因此类力迫似乎是我们的最佳选择。
类力迫与集合力迫极其相似,但是它有一些复杂和独有的特征。
这里我们只简要介绍基本原理,不做技术细节考虑。
简言之,类力迫就是以一个类模型为地基模型,通过添加一个作为子类的脱殊滤子,进而产生一个新的类模型。
特别地,它所添加的脱殊滤子不仅有集合,还包含真类。
在此意义上,可以将类力迫理解为集合力迫的一种扩展,以V为地基模型的力迫扩张可称作跨宇宙(trans-universe)扩张。
基于类力迫,我们就可以自然地构造和理解外模型,重点是能够为力迫扩张找到足道的脱殊滤子。
具体而言,在早期的集合论研究中,我们已然发现了诸多“奇异集”,如全集、罗素集等等,通常称它们为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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