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有神论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很糟糕。它们大多给出了上帝允许作恶的理由,而这些理由如果合理的话,也会成为你作恶的理由。例如,当你遇到罪恶发生时却不去阻止罪恶,这是不可接受的。然而,并非所有的回应都能接受这种反对意见。有些罪恶可以用人类的自由意志来解释,而上帝可能会允许其他一些罪恶,使我们能够培养道德美德。适用于我们在地球上看到的所有罪恶的最适当的回应是否认上帝真的是全能的。
因此,拒绝神的全能的有神论形式是可以辩护的。然而,证据在某种程度上仍然对它不利,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在世界苦难的分布中看不到任何模式,也没有任何明确的迹象表明神为了追求任何目标而干预世界。在此,我引用以下概率定理:
当且仅当P(h|e)<P(h)时,P(h|~e)>P(h)。
换句话说:当且仅当e的真实性会降低h的概率时,否定e的真实性才会提高h的概率(我现在不想给出证明,但这是一个非常直观的定理)。我们本可以在苦难的分布中找到一些有意义的模式,或者一些神灵干预的迹象,如果我们找到了,有神论者肯定会(正确地)将其作为上帝存在的证据。因此,我们没有找到这些东西就是否定上帝存在的证据。
我自己的态度是不可知论:有一些理由认为宇宙有一个创造者(第9.4节),但也有一些理由对此表示怀疑,正如刚才所解释的那样。任何一方的证据都不是决定性的。不过,如果真有造物主的话,那也可能不是“全知全能全善”的存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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