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这个证明,有时候被康德称为“关于范畴的形而上学的证明”,即先天性的证明。在康德看来,范畴是纯概念,思维本身具有的,是先天的。怎么证明先天性?形式逻辑判断表,既然它是先天的,在他背后起作用的范畴,就是先天的。所以康德把形式逻辑的判断表叫做“发现范畴的线索”。其次,康德给判断形式列的4组12个判断表,在逻辑史上的贡献,打问号。康德对判断表的分类是服务于他的先验逻辑的。范畴的证明,基本上没关注到怎么证明为什么需要这么大的范畴。康德看来无法证明。康德的观点类似于我们对理性认识形式的结构分析。但究竟从何而来,为什么这么多,康德无从回答。这个体系中,范畴与范畴之间的关系,康德也没有深究。因为康德被更重要的问题所吸引,这个难题就是,关于范畴的先验演绎。
关于空间和时间的证明,我们前边提到分成形而上学的阐明和先验的阐明。关于范畴,知性的先天认识形式,同样需要形而上学的证明和先验的证明。但不同于感性的先天认识形式,康德用演绎。法律上,我们常常要区分事实问题和权利问题。我事实上占有某物并不意外着我有合法的权利占有某物,关于权利问题的证明被称之为“演绎(deduction)”。康德说,我们一直在使用概念,我们的合法性在哪里?我们应用经验的合法性在哪里?这里是阐明,直接的展开,直观,不需要间接性的推理,而思维观念是间接的,需要推理,所以是演绎。先验感性论和先验分析论证明的难点恰恰相反。关于空间和时间,形而上学阐明,证明先天很难。我们通常把时间和空间看做事物本身的存在方式,最起码是独立于我之外的东西,现在要证明它是我们主体认识世界和感知世界的方式,难点。先验的阐明,就是证明他是经验的先决条件,并不难。因为他直观本来就是经验的直观条件,对经验有直接的客观性。知性范畴则不同。证明他的先天性似乎不难,我们有一套纯粹的概念,还有形式逻辑做证明。但是,这样一个先天的思维概念,也构成了经验的直接条件,就很难理解了。因为在我们的心目之中,通常我们的观念,感觉经验提供对象,理性认识去思维。没有我们的知性范畴,理性认识的参与,主观的纯的概念,怎么能证明我们主观的概念,能构成经验的条件呢?没有空间和时间,我们就没有感觉经验,容易理解。没有知性范畴,就没有经验,就很难理解。因为感觉已经提供给我们了,怎么能说没有呢?所以康德没有下功夫,关于如何构成一个有机体系,也是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最难的部分。1770年康德当上教授之后,预告马上写一本书,结果一拖就是十一二年,因为康德卡在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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