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性的先天认识形式是空间和时间、知性的先天认识形式是“知性纯概念”,亦即“范畴”。
我们有很多概念,经验概念不在此列,我们要找到的是起认识论作用的纯概念。范畴的概念,最早是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对事物的说明里最普遍最一般的说明。类似于柏拉图的通种论,存在,非存在,运动,静止,同一,等。亚里士多德提出十个范畴,构成了世界的逻辑结构。最普遍最一般的概念,但跟亚里士多德使用的角度不同。范畴指称存在的意义。范畴是世界本身的逻辑结构。后来产生的本体论,存在论,某种意义上是范畴的体系。哲学研究的是世界最普遍最一般的方面,给其他学科提供基础,这个基础就是范畴体系。
康德的区别在于,范畴的确具有世界逻辑结构的意义和作用,但他不是世界本身的逻辑结构,而是我们认识世界的逻辑结构。但康德和亚里士多德角度不同。范畴是最大的概念,知性纯概念的作用是综合统一。知识的基本单位是判断。判断总是把两个不同的概念或者两个不同的表象通过某种方式连接起来。下判断一定是把两个不同的表象、两个不同的概念连接起来。这个连接是需要规则的,范畴就是规则。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之间的区别,康德看来,知性的功能两方面,一是逻辑方面,二是实际方面。逻辑方面,思维形式可以建立一套判断规则作为标注,来衡量我们的知识是否符合逻辑。形式逻辑只关乎形式,不关乎内容。问题是,形式逻辑分析知识,不可能带来新知识。但某种意义上,我们必须先把知识提供出来,才能分析。既然形式逻辑可以保证形式的规则是先天的,具有普遍必然性。也就意味着他所分析的知识也一定具有这样的普遍必然性。有没有一种关于内容的逻辑,起认识论作用的逻辑,这就是康德的先验逻辑。一个判断形式,背后有一个范畴,这个范畴起的就是综合统一的作用,产生出知识的能力。知识从哪里来呢?形式逻辑不能给我们提供知识,形式逻辑只关乎形式,而且只能分析我们已有的知识。要想产生知识,产生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就需要有范畴这种先天的认识形式。对康德而言,有一个便利条件。形式逻辑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就已经完善了,我们可以把形式逻辑的判断,判断背后起综合统一作用的范畴找到。
康德用形式逻辑的判断表做了分类:量、质、关系、样式(现在叫模态)4组12个判断形式,背后起认识作用的4组12个范畴。
1、量的判断: 全称的
特称的
单称的
2、质的判断: 肯定的
否定的
无限的
3、关系的判断:直言的
假言的
选言的
4、样式的判断:或然的
实然的
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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