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idea):当上述事物通过其具体的存在活动而凸显的本质被纯化(purified),即将其中包含的事物的具体存在给抽离后,事物的本质(存在的确定模式)就成为确定模式本身(而不需要依靠特定事物的存在去例证-exemplify),这种确定模式本身被看做是先于事物的存在而预先准备好的更先一级的存在,就是理念。所有理念中最纯的当然就是关于存在本身的理念,也就是大写的Being。
概念(conception):主体构想、酝酿(conceive)出具体或抽象事物所借助的工具,相当于在主体内部的感觉和思维过程中处于工作状态中的那些理念(尽管许多概念是尚未得到充分的澄清和纯化的),哲学的长处在于可以在这个动态的过程中捕捉到理念之间的本质性关联,也就是把握到概念的运动。
表象(appearance):事物的存在在主体意识内部的展现,但这一过程同时也应当被描述为主体内在的概念、内在于主体的理念(前者作为能力,后者作为权力)允许事物的存在显现出来,成为活生生的定在(Dasein)。应当明白,不存在直接表象这种东西,任何表象都是经由概念中介的。
外在的(external):在不同的语境下有不同的意义。1.就描述一种事态而言,指在思维所把握的问题范围内,无法寻找到对应的本质,只能推断有某种外部的力量进行了干涉,即不是从事物按照定义已被考察的现有本质出发去解释事物的发展,而是不得不引入一个来自其他层面的本质,从而表明事物的定义是不完备的。2.就一种论域而言,通常指处于重要的本质领域之外的附属的、被支配的、次要的部分。比如在唯理论中,从本质的理念世界中流溢出来的作为幻象的客体、具体事物整体(自然界),被看做是外在于那些唯一真实的世界本源的多余的东西。
内在的( inherent):1.就描述一种事态而言,指事物的生成和概念上的发展都没有超出它预先的本质,事物是从它自身那里发展出来的。2.就一种论域而言,通常指主体性所能够切近和处理的理念世界,即概念整体,无论它有没有被纯化过。
主体(subject):不得不接受世界的外在表象,并且同时,不得不接受诸多本质的概念运动,从而将外在表象内在化为自己的内容。但它又具备基本的怀疑能力,从而和这些内容的真实性、价值拉开距离,是进行反思和发问的实体。
对象(object):不得不作为世界的外在表象,并且同时,不得不包含诸多本质的概念运动,将这些表象外在化为自己的存在形式,却又不具备基本的怀疑能力,只能借由主体才能和这些内容的外在性、效力拉开距离,最终成为抽象和纯化了的本质。
主观(subjective):“主体”的形容词形式,表示独属于主体的本质所支配的各种存在形式。
客观(objective):“客体”的形容词形式,表示不独属于主体的本质,可以脱离这一本质依然继续存在的各种存在形式。
有限的(finite):被外在的界限所束缚着,并且这一外在的界限能够被认识到。一种面对着无限者而感到无力的鸿沟被察觉到、从而感到自己的空虚和匮乏。在同一种类(有共同本质)下的有限者相对于这一种类下的无限者而言就是无,逻辑上前者被后者包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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