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当你在“看”一样事物的时候,重点并不仅仅在于你看到的是什么事物,还在于看这个事物的,是“你”。几乎所有的人在绝大多数的时候,都是通过自己的角度来看事物的。这是人们在生活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也是人们产生很多“问题”的根本原因。人们甚至习惯于把通过自己的角度看到的事物再从自己的角度去“展现”给别人。有些人意识到了人的这种主观性,于是开始寻求一个客观的角度,并把这个角度叫做“哲学”。这是一种进步,只不过,人却依然是从自己的角度去“看”哲学,而不是从哲学的角度“看”人,所以人看到的,还是只有主观而没有客观。实际上,人从人的任何角度看到的事物,都很主观,并且看到的,也都只是事物的表现,而不是事物的本质。人只有从哲学的角度“看”事物,才能看到客观,才能看到自己。
哲学上,一切事物的本质都是“一”,因为(所以)一切事物都相同,一切事物都无区别,包括人。不过这对于人来说,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大家不必考虑那么多。哲学对人的意义是,使人能够学会通过任何不同的角度或层面“看”事物,至少也要学会从两个最基本的角度或层面,而不是仅仅只能够通过自己的角度去“看”某一事物。
事实上,人能看到的,能达到的最基本的角度和层面也只是“二”,而不是“一”。“二”最简单,同时也最复杂。所以,我们接下来只讨论“二”而不讨论更多的角度或是层面,如果大家理解了“二”,也就懂了“三”,“四”……,如果理解不了“二”,讨论再多的角度或层面也是无用的。
“二”的含义之一是,任何“一”个事物,都一定可以被一分为二,都一定“包含”了“二”(两)个事物,因为(所以)任何事物都一定可以产生两个角度或是层面,例如上下,前后,左右,内外等等。而这样由于不同角度或层面而“生”出来的“两个事物”,便被称为“两仪”。所以,“太极生两仪”。
任何事物,都有它最基本的“两仪”。“两仪”是一切事物最“本质”同时也是最“表现”的存在形式。“两仪”的最大特征,就是对立统一,因为它们既是一个事物又是两个事物,既相同又不同,既对立又统一。而对立统一的两个事物之间一定是既可分又不可分,一定共同存在,共同消失(注意“共同”不是“同时”但包含了“同时”),一定不断进行有重叠(交集,交错,叠加……)的交替(或转化)以保持存在。例如,“昼夜”,因为存在不同,所以可分为白昼和黑夜,然而如果这个世界只有白昼没有黑夜,那么人根本就不会意识到白昼的存在,换句话说,白昼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或者说,也就不再存在。所以,没有黑夜就不会有白昼,没有白昼也就不会有黑夜,正因为有了白昼才有了黑夜,也正因为有了黑夜才有了白昼。因此,“昼夜”共同存在,共同消失,并且它们进行相互交替,无法被完全分开。再例如,“因果”,因为(所以)存在不同,所以(因为)可分为原因和结果,但是它们又互为因果,并且进行相互交替,所以(因为)它们本质相同又不可分,所以(因为)它们共同存在共同消失,所以(因为),因果对立统一。
另外,对立统一(“两仪”)不仅是一切事物的存在形式,也是一切事物的(保持)存在前提,或者也可以说是一切事物的“存在法则”。一切事物都一定以对立统一的形式存在,并且也只有以对立统一的形式才能存在(下去)。例如,人的呼吸,可分为呼和吸,但是它们又不可分,因为人不能只呼不吸或是只吸不呼。呼吸一定共同存在,共同消失,并(不断)进行相互交替,这是人的某种存在形式,并且也是存在以及维持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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