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无疑可以在保罗·唐讷里(Paul Tannery)、皮埃尔·迪昂(Pierre Duhem)或莱昂·布伦施维克(Léon Brunschvicg)的作品中,甚至在更早的孔德的作品中看到同样的“历史”思想传统。最近有人提出,巴什拉和这些作者之间的断裂可能被阿尔都塞的解释高估了。但至少,科学的历史特征乃是法国科学认识论的一个基本的,甚至是构成性的特征。
因此,康吉莱姆矛盾地将历史性作为了划分科学与非科学的标准。虽然历史性通常被认为是与客观性相矛盾的,但在康吉莱姆看来,情况恰恰相反。一门学科的科学性是在其历史性中得到证明的。“一门没有历史的科学,换言之,一门在某一时刻,其客观性条件没有受到挑战,并被更为客观的客观性条件所取代的科学——被如此设想的学科不是一种科学”。正是在这方面,真科学与包括占星术在内没有自己历史的“伪科学”相对立。
这种对科学史的关心并非是偶尔的,它是所有这些作者的关注核心。这种风格上的差异在与英美的科学哲学的对比中格外明显。在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之前,英美圈的科学哲学选择忽视对“发现的语境”的研究,以便只叩问“证明的语境”,即只关注于使一个理论能被承认为是科学的条件。
但是法国科学认识论所设想的科学史是与传统历史直接对立的。历史学家的首要规则是客观性的律令。但法国科学认识论则宣称,科学史是一部“被裁定的”(jugée)历史。虽然孔德将历史表现为是连续且不断进化的,但“在法国”的科学史则从本质上是不连续的。“哲学史”在黑格尔那里被置入于普遍理性的视点中,而在法国科学认识论这里,科学史本质上乃是一部区域性的历史。

一种“被裁定的”和“复现的”历史
这部科学史不应该是“客观的”,而是“被裁定的”。在“科学史的现状”(L'actualité de l'histoire des sciences)中,巴什拉宣称了这一恶名昭著的规则:“与建议历史学家不要进行判断(juger)的要求完全相反,我们必须要求科学史学家进行价值判断”。正是这一点从根本上将科学史与“帝国和民族的历史”区分开来,后者“恰当地将对事实的客观描述作为其理想”。
对康吉莱姆而言,科学史也是一部规范性的历史(histoire normative)。(译注:具有规范性normativité的历史,即能够不断产生新的规范的历史)他认为,“为了理解科学史的功能和意义,我们可以将学校、法院等等对知识的过去或者过去的知识作判断的机构和场所作为模板,并将这种模板与实验室这一模板相对置”。法官即科学认识论——“它被要求通过教授历史以这些科学的最新语言来为历史提供一个判断的原则”。
当然,在这样一种背景中,《不合时宜的沉思》中的那位尼采同时存在于这两位作者身上。巴什拉就引用过尼采:“在科学史之中,人们必然是要去理解,但也要去判断。在这里,尼采的观点比在其他地方更正确:‘只有通过此刻最伟大的力,过去才会被重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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