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当k=0时,V是一阶可微函数空间,W是连续函数空间。根据原函数存在定理,在R的某个区间【包括R】上,如果一元实值函数是连续的,那么它一定存在原函数。此时W的元素都是连续的函数【比如f(x)】,它们都有原函数【比如F(X)】。根据原函数的性质,原函数的导数正是某个连续函数【即F'(x)=f(x)】。因此原函数是一阶可微函数。当k≥1时,W的元素都是可微函数,因为可微必连续,所以它们依然都有原函数,且原函数都属于k+1阶可微函数。
我们找了T的核,又知道了T是满射,这些都是为了使用群同构的定理,它们是该定理使用的先决条件。
根据群的“第一同构定理”,由映射T:V→W可得到同构映射S:V/R→W,其中R是T的核。V/R是由T的核R作为等价关系形成的商集。因为同构映射是双射,因此它有逆映射,其逆映射也是同构,即 S⁻¹ :W→V/R,其元素对应为f(x)→F(x)+R【显然,显然根据商集的定义,每个陪集F(x)+R都是V的子集】。
这意味着我们有:S⁻¹ (f(x))=F(x)+R。现在我们来说明:
如果T:V→W是我们熟悉的导数,那么“逆过程” S⁻¹ :W→V/R就是代数视角下的不定积分。
我们先选定某个F(x),然后任取一个R中的元素c,于是F(x)+c属于V【前面说过,F(x)+R是V的子集】。映射S的同构性保证集合F(x)+R与f(x)是唯一对应的,又因为F(x)是选定的,所以f(x)是唯一确定的。考察T限制到集合F(x)+R上的映射,即T:F(x)+R→W,则其中的每一个元素通过导数运算T联系到f(x),即T(F(x)+c)=f(x),写成常见形式就是
d
─ (F(x)+c)=f(x) 。
dx
这其实就是在说F(x)+c是f(x)的某个原函数。
T显然是多对一的映射,因此它没有逆映射,而其逆过程——不定积分——只能是T的逆像,即T⁻¹ (f(x))=F(x)+R。显然,根据我们前面 S⁻¹ 的定义, T⁻¹=S⁻¹ 。这说明,对于任意一个W中函数f(x)来说,导数的逆像是函数f(x)的一族原函数F(x)+R,而不是某个原函数F(x)+c。
如果你真的看懂了,你或许会有疑问,我们计算不定积分时,应该是∫ f(x)=F(x)+c ,它得到的是某个原函数,这与 S⁻¹ (f(x))=F(x)+R得到一族函数不太一样啊?
没错,就是不一样,因为这是代数视角下的不定积分,它的操作对象是商集和陪集,而分析中的不定积分每次得到的就是某一个原函数,它俩有区别的原因是因为导数算子不是双射,从而没有逆映射,而我们的不定积分只是它的逆像,在映射与商集的角度,我们只能得到某个元素到其所在的陪集【商集的元素】的映射,而不能得到像分析中那样更细致的结论。
然而,它们本质上是一致的,在学不定积分时,老师一般都会说,原函数后面+c,表示一个函数的原函数不是只有一个,而是有一族【无穷多个】,而代数上的映射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虽然不定积分可以看成是导数的“逆运算”,但是在代数视角下,不定积分不是简单地把导数算子的像集映回到它的定义域上,而是映到它定义域的商集上。这是代数想要告诉我们的关于在商结构下不定积分的映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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