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构成泛心论者只需要强突现,不需要超强突现。此时拥有现象心灵的新个体不仅仅是它的组成部分的简单求和。但哪怕是最小的实体也拥有现象性质的某种形式。主观体验一开始就在的。类似的,强突现高层个体拥有新的因果效力,不仅仅是它的部分的因果效力的简单求和。但哪怕是最小实体也拥有因果性质的某些形式,因果作用也是一开始就有。只有新自然个体的强突现是新的,并且不能还原为其部分。
强突现所做的是,由基本部分通过特定组合产生新实体。然而,强突现不能创造形而上学上完全新的东西。这令人回想起怀特海的格言“多合为一,而一增进多”。突现二元论则认为一个全新范畴的实体会凭空出现,心灵实体从非心灵实体突现。这按定义就是超强突现。突现二元论因此不仅无法回答因果配对以及内在本性的问题,它也要求心灵从物理中超强突现。因此泛心论,哪怕是强突现版本的非构成泛心论,也与二元论不同。
非构成泛心论能够掌控心灵因果作用的问题吗?O'connor/Wong的突现模型有着真向下因果作用。拥有心灵的高层实体原则上具有因果效力,不被底层所微决定。非构成泛心论因此不必担负上这样的问题,即宏因果关系强附随于微因果关系。宏观个体是可以做出一些改变的。这就与构成泛心论不同了。
有些人会指出,真心灵因果作用要求这些实体的心理状态的内容必须是因果有效的。非构成泛心论者对此的回应类似于构成泛心论者的“戴维森思路”。根据戴维森思路,作出因果的是整个实体,假如内在性质改变了,因果就被改变了。但是,正如Sosa正确指出的那样,这个选项会导致太多的属性具有因果效力。因果效力的问题尚无完美的解决方法,心灵哲学中对此没有完全有说服力的立场。但非构成泛心论面对因果效力问题,绝非太过不谨慎的。它相对突现二元论有理论上的优势,因为它不要求在时空和非时空实体之间做因果配对。再次,非构成泛心论不同于二元论。
5. 总结
前面展示了泛心论是心灵哲学中一个概念上稳定而独立的立场。它不同于物理主义,二元论,唯心论,甚或中立一元论。它有两种版本,其一是构成泛心论,它与类型A物理主义很像,又不同于后者。其二是非构成泛心论,则类似于突现二元论,但又与之不同。我承认我也有类似康德的担忧,认为身心关系问题是无解的。因此,我不持特定的某个泛心论版本是真的,但我认为它们都有可能。泛心论的众多版本都是可敬而一致的,泛心论必须被严肃对待。“若它不是真的,它也是好理解的”
参考文献:
Brüntrup, Godehard. “Natural Individuals and Intrinsic Properties.” Unity and Time in Metaphysics. Ed. Ludger Honnefelder, Edmund Runggaldier, and Benedikt Schick. Berlin/New York: de Gruyter, 2009. 237–52.
Brüntrup, Godehard. “Panpsychism and Structural Realism.” New Perspectives on Panpsychism. Ed. Michael Blamauer. Frankfurt: Ontos, 2011. 15–35.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http://tongren.me),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