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Žižek Against Brassier: On Conditions for Realism
JUEVES, 30 DE AGOSTO DE 2012
在《少于无》一书中,齐泽克试图捍卫他的拉康立场作为最有力的最实在的替代方案,同时挑战布拉西耶受拉吕埃勒启发而提出的更早的论述。他的基本主张是,梅亚苏提出的实在论问题仍然受困于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如何表征外部实在的超验问题,而唯一真正的唯物主义要求通过使主体与大写的实在(Real)相吻合来客观化思想,或者换句话说,解释现实如何 “显现于自身”。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事情似乎与拉吕埃勒本人所追求的单边化相当一致。但是,他为拉康方案提供的论证却非常草率。第一个关键段落如下:“布拉西耶的立场与拉康-黑格尔立场之间的区别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替换来概括: 布拉西耶提到了弗洛伊德对人类自恋的三重去中心化或羞辱化(humilliation)--哥白尼、达尔文、精神分析--但他用认知主义(cognitivism)取代了精神分析。后者将我们的心灵完全自然化,将其归结为进化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现象--但也许布拉西耶在这里走得太快了:认知主义从外部去中心化人类心灵,将其视为客观自然机制的一种效应,而只有精神分析从内部去中心化人类心灵,揭示人类心灵如何不仅包括客观的神经元过程,还包括神经元无法触及的”。
不言而喻,齐泽克在这里把布拉西耶的立场误认为是神经生理学还原论,或者说是消除论唯物主义(eliminativist materialism)。齐泽克将这一立场归因于雷,这已经有点引人注目了,而后者针对丘奇兰的消除主义计划的论证却指出了其概念上的不一致性。不用说,布拉西耶的新塞拉斯立场与主体性有一个不可还原为因果、客观过程的维度这一观点相当吻合。我们知道,这正是塞拉斯跟随康德提出的理性(reasons)与原因(causes)之间的分离:主体性的定义不是形而上学的,而是功能性的,即表现意向行为的能力,也就是通过进入 “理性的逻辑空间 ”来承担规范性地位的能力。根据这一主体性概念,尽管神经生理学为智慧提供了本体论基础,但只有当后者包含合理性的主体化(rational subjectivation)时,人们才会认识到前者。换句话说,当逻辑在本体论上优先于因果时(没有适当的生物物理进化条件,就不会有思想;目的性产生于无目的的机制),因果在认识论上优先于合理性(只有栖息于理性空间的智慧生物才能承担规范性地位,并承诺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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