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综合的目的,我们可以认为,结构主义以一种论战的方式构成了自己,或者说,从一开始就以一种不亚于论战的方式受到了攻击,它是对一个生成等式的挑战、它的推测性抽象使得各种发展成为可能,在这些发展中,人的人性(以本质主义的方式被理解为一种共同的形式或eidos,以一般的方式被理解为一种 "类存在"(Gattungswesen),或以存在主义的方式被理解为经验的建构)与主体(或主体性)相一致。反过来,主体性又在个体性(无论是特殊性还是集体性)与意识(或有效实现意义的自我存在)之间的巧合或调和的目的论视野中被概念化。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巧合或调和并不需要在每一时刻都完成,也不需要允许有任何例外、延迟或矛盾,这些都不是其自身分裂或分离的对应物。尽管如此,它似乎必须与思想经验相对应,允许主体自身存在,并以理想的方式形成绝对的意义视界,尤其是就知识、跨个体和跨世代的交流以及真理的历史规范性而言。换句话说,如果我们将自己置于阐释的基础之上,就必须授权对一个 "我"(或 "我说、我想、我活")的占有,并将其与一个 "我们 "联系在一起,而这个 "我们 "或多或少地与一个以超验的方式从 "世界 "或 "自然 "中区分出来的人类相联系,因为人类是 "世界 "或 "自然 "的物质组成部分。
如果你同意我,至少是假设性地同意我对主体的完整人文主义形象的这种描述,我想在这里以描述性的方式提出两个连续的论题,在我看来,这两个论题对应于 "结构主义 "的两个时刻(或者说结构主义内部相互包裹的两个运动)。在我看来,只有这两个时刻的重复或更新继承,才是对结构主义的全面描述。
首先,结构主义实际上是以一种激进的方式摒弃了这样一种主体,它取消了作为其目的论功能基础的自主性或既定的和谐预设:即 "自我 "或 "自我 "的伟大的古典 "身份 "或 "认同","自我 "或 "自我 "是或成为 "他自己"(或 "她自己"),"自我 "是他或她的 "自我"(eigentlich),"我 "是一个 "我们","我们 "是一个 "我"。但是,这种匮乏 绝不能与天启式的否定相混淆,在天启式的否定中,个体化和归属的谓词或自我存在和意识的谓词的消灭或颠倒本身就构成了主体的本质、主体之名的真实性、确定性的缺席或确定性中的缺席视野,从而保证了主体的不可还原性和 "本源性",与主体的实体化或再实体化的表象相对立。但这也不应与对主体性或主客体差异的错误认识相混淆,而这恰恰是个人主义和超验主义批判归咎于结构主义的错误,结构主义的口号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用客体(无论是形式的、残留的还是复杂的客体)代替主体。我认为,在现实中(这是结构主义在与哥白尼革命和尼采谱系的复杂关系中赋予批判一词的新含义,我们今天无法在此讨论),结构主义的典型运动在于同时进行主体的解构与重构,或者说,解构作为原型(原因、原则、起源)的主体性,重构作为效果的主体性,或者用另一种表述,从构成性到构成主体性。
在我看来,第二种运动对应于主体性在性质变化、过度或替补(如德里达在《论文字学》中所言)等各种方式中的改变。在这第二种运动中,主体性的形成或命名是对极限的接近,即使在某种意义上它仍然是不可表述的,但它的跨越总是已经被要求的,这第二种运动是矛盾的,因此它与经验的不可能性条件(或作为 "不可能的经验 "的经验条件)的观念有着更密切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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