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莫里斯-梅洛-庞蒂
[MauriceMerleau-Ponty(1964年)]所强调的,这种沉浸式体验是存在之前提,它赋予心灵感知的能力,同时也使世界上的事物成为可感知的对象。换句话说,声音只是“我能听到”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就像光是“我能看到”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一样。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严格而言,声音或光皆非我们感知的对象。声音不是我们听到的东西,就像光不是我们看到的东西一样。这是我对"声景”概念的第三个反对意见。与"光景"概念毫无意义的原因相同,“声景”概念也毫无意义。事物的“形状”,即它们的“表面”,是通过光线让我们看到的。在晴朗的日子里,我们环顾四周,看到的是阳光下的风景,而不是光景。同样,当我们倾听周围的声音时,我们听到的也不是声景。我认为,声音不是我们感知的对象,而是我们感知的媒介。同样,不应该说“我们看到光”而是“我们在光中看见一切"(Ingold2000:265)。
在一神论形而上学中,光之绝对决定性带来了一种"对存在予以过度照明"的倾向——以至于物质为光所浸没。这涉及到诺斯替主义关于"光之世界疏离(光在世界中的疏离)(the world estrangement of light)"的主题,以及末世论的观点,即在末世,世界与生命(life)将悬浮于(神圣内部中的)光之终极谐乐中;届时,唯有光才是一切事物,或者说:一切事物皆从事物中被救赎出来,保持着(于永恒之中的)漂浮。但丁《神曲》中的天堂之歌(the songs of Paradise)是这种想象力的最崇高纪念碑;它们展示了一个完全由光中之光来加以构成的神佑智能之超世界(super-world of blessed intelligences),这个世界完全地参与了原始光(original light)( 该光被"分享出去"并流回自身)的(自由地流动着的)涌流。
但丁的幻象是对《圣约翰启示录(Apocalypse of St John)》最后画面的回应,《启示录》预言昼夜更替之终结与永恒之光的霸权;在耶路撒冷的天国之城,一切灯,包括星光与人类手工制造的灯,都将变得多余。
这城无需日月照耀,因为上帝之荣光赐给它光,其灯即羔羊。(启示录 21:23)
黑夜将不再。他们不需要灯或太阳之光,因为耶和华上帝将作他们的光[......]。(启示录 22:5)
中世纪的伊斯兰文化也产生了大量关于光哲学的精彩论述——柏拉图式、普罗提尼式、亚里士多德式、犹太式和阿拉伯式的混合体,有时还加入了伊朗二元论的主题,这表明了一神论同光之形而上学的密切关系。[5]
米什卡特
("Tho Nidw Fow Siglit")
作者:AM Ghagale
[1058-III C.E]
由W.illiaw UNY圣殿Guinduun编写的Traulatow Aud Itnodutiow[6.1873,d 1928]
阿拉伯哲学家阿布-哈米德-穆罕默德-加扎利(Abu-Hamid Muhammad al-Ghazali,1059-1111 年)在其文章《光龛》[Mishkat al-anwar](约成书于 1100 年)中使用了接近于柏拉图传统的表达方式,论述了先知箴言中光的含义:
《古兰经》的经文取代了太阳光之于外眼(outward eye)的作用,因为视觉是通过太阳光而实现的。因此,《古兰经》被称为 "光"是恰当的,它就像太阳的光,而理性就像眼睛的光。这样,我们就能理解其话之含义了: 因此,你们当信仰真主及其使者,信仰我所降示的光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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