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性本是一种认知方式。对于存在论来说,超越性是最为基础的认知条件。超越性在构建认知中,既包括对集合(抽象对象)属性的不满足,希冀于通过改变集合自身以使集合达到理想状态的期望,即迭代对象创造更适用而超越现有的集合;也包括在对事物进行比较时,将比较对象进行更进一步的共性抽象,形成所比较对象的抽象性共性及差异,以更高层级视角看待比较对象。如在思维工具中对集合的论述,演绎集合是不具有超越性的。演绎集合要求自身及其子集所有属性均服从于集合属性。归纳集合是具有潜在的超越性的。归纳集合本就是基于现实存在的抽象总结,并因其开放性,而可以迭代自身或在归纳集合中添加集合中本不存在的属性,而达成超越性。例如存在论使用自我生命体定义人类,人类属于生命集合,并与生命集合不同的是,人类是拥有其它生命体并不具备的自我属性的。即人类集合与生命集合相比较,人类集合既从属于生命集合,并同时拥有生命集合并不包含的自我属性。自我属性即为生命对于意识生命体的超越。人类集合与动物集合比较,需要比较其共性与不同,即既有生命的生存共性同时也包含自我属性的不同。基于生命的自我性(自我能力)构建生命(共性)认知,以生命能力作为认知基础,以更能够满足生命生存期望(生存共性)为目的,以超越性规则为认知条件,使自我生命体更接近生命本质及自我本质,即为基于自我的认知超能识性。其目标为更确定的认知自身的生命性与自我性,并基于自身属性构建期望,超越当下的生存与认知形制,以达成生存性与自我性皆被满足的生命目的。
存在论的认知视角
认知原则
生命性
本文通篇在阐述什么是生命,如何认知生命,人类的生命属性又是如何。生命性不仅仅应包含生物学概念,实际上更需要容纳人类的全部。因为人类的一切,都是基于生命创造的。生命是什么?生命是能够体现我们是什么的形制,是能够使自身认知的基础,是人类一切灵感与创造的来源,是无法否定的根基,是生存的本质,是无法穿透的屏障,是我们存在本身。是如生命般的存在形制,才使得我们能够以生命形式存在,并为了生存消耗尽生命的全部,能够使生命以认知的形式理解世界,使得空旷的世界不再荒芜,使得无机的世界充满生机。
生命即是存在。于我们自身而言,没有了生命便没有了存在。以上的言语是每个生命都可以知晓的,但如何理解未必所有人都知道。
生命即是存在,存在即是生命。生命性是无法被否定的属性。生命被否定意味着生命不再是生命。生命的目的即是生命本身,即是生命的存活,否定生命性的,也只会被生命否定。生命的平等即因生命而生。认知同样是生命所赋予的,认知生命性,即是认知自身必须的过程,所以认知必须建立在生命性上。自我生命体的独特之处,即拥有自我与认知。本文所有关于生命及生命属性的阐述,既为以认知推论生命是如何存在的,也是认知到生命性后,以生命性重新认知自身的过程。生命体必须被满足的属性只有生存,生存也并不拥有对立性。自然界中的剥夺生命行为,只为满足生命的生存性。人类认知中的对立,是人类的私性认知导致的。即使用生命视角,生存并无对立,尤其是在自我生命体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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