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社会建构”,是指任何知识的产生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算作事实的东西实质上是由社会因素决定的,而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的社会因素将可能产生与实际产生的事实不一致的事实。因此,这里的重要含义是关于事实对社会因素依赖性的反事实主张counterfactual claim。事实性的社会决定因素social determinants of facthood可能与现实性一致的方式有很多realism。例如,社会因素可能会决定允许、鼓励和资助的研究方向和方法,但这本身并不需要破坏对科学工作产出的实在论态度。然而,SSK的工作往往采取案例研究的形式,旨在说明影响科学工作的特定决定是如何受到(或正在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的,如果这些社会因素不同,就会促成与最终被接受为科学事实的结果不一致的结果。有些人,包括SSK中所谓强纲领Strong Program的支持者,认为出于更普遍的、原则性的原因,这种事实偶然性是不可避免的。关于社会建构主义的有影响的方法的样本,见Latour & Woolgar[1979]1986;Knorr-Cetina 1981;Pickering 1984;Shapin & Schaffer 1985;以及Collins & Pinch 1993;关于强纲领,见Barnes, Bloor, & Henry 1996;关于从Kuhn到SSK和社会建构主义过渡的历史研究,见Zammito 2004:第5-7章)。
社会建构主义social constructivism将社会因素作为科学领域(和其他领域)真假的一个不可分割的、实质性的决定因素,与实在论的论点相对立,即理论可以被理解为提供一个独立于心灵的知识。而在历史主义的方法中,真理truth、指涉reference和本体ontology等概念在这里是相对于特定语境而言的,它们没有超越语境的意义。特别是库恩和维特根斯坦后来的工作,对 “意义有限论meaning finitism “的强纲领学说Strong Program doctrine 的发展产生了影响,根据这一学说,术语的意义被设想为社会制度terms are conceived as social institutions:在一个语言共同体中,它们在交流中被成功使用的各种方式。这种意义理论构成了一个论点的基础,即科学(和其他)术语的意义是社会协商的产物,不需要是固定的或确定的,这与一些实在论的观念进一步发生冲突,包括向真理论收敛的观念including the idea of convergence toward true theories,关于本体或近似真理的改进,以及对独立于心灵的实体的确定的提法。因此,新康德主义的主题在这里又出现了,尽管它在建构主义学说中的力量有很大的不同。(For a robustly finitist view, see Kusch 2002; for a more moderate constructivism, see Putnam’s (1981: ch. 3) “internal realism” and cf. Ellis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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