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框架的选择并不是任意的,有的框架比起另一些来更合使用者的目的,选取那个框架是实用的问题。
(2)为何卡尔纳普式deflationism会被奎因和后世哲学家干翻?
(感觉这不是一个学术问题,而是学界权术斗争的问题……)
Thomasson详细解读并总结了一下Quine的“On Carnap's Views on Ontology” ,不过这里我就不再整理一遍了。Thomasson的见解和我差不多,可以总结为一句话:As long as room remains for something like Carnap's analytic/synthetic distinction and room remains for the use/ mention distinction, room remains for Carnapian deflationary metaphysics.
(3)Putnam是如何把deflationism带进沟里去的?
Thomasson认为Putnam的deflationism中有两点将元形而上学的讨论引上了歪路。
首先,Putnam将概念相对论和形而上学中的主要用语“存在”与“对象”在不同变体中有不同meaning联系起来。(这使后世元形而上学争论集中于‘quantifier variance’ 上。)
其次,Putnam用这种‘quantifier variance’观点来反对实在论,他主张拒绝独立于概念框架之外有任何的对象存在。(这种观点让后世把deflationism当成一种anti-realism来批判。)
不过针对这第二点,Thomasson认同Hirsch的证明:“存在”与“对象”是变化的,意味着我们就要否认对象是独立于概念模式存在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也就是说,‘quantifier variance’和实在论之间并没有矛盾,不能推得反实在论的结论而只能得到deflationism的结论。(因为我们可以独立于个别概念框架之外mention某一object的概念,而不是use它,在这种意义上,对象还是实在的。)
(4)Carnap本人能不能接受‘quantifier variance’?
Thomasson认为要把Carnap本人的观点和Hirsch and Putnam以及van Inwagen等一些严肃形而上学家头脑中的‘quantifier variance’给严格分割开。
Carnap或许能够承认在不同的系统中,“存在”的意义会产生少量改变。因为语义学系统中,一个词项的意义完全是由相对于语言框架为分析的公设所给出的,任何在一个框架中使用给定的词项的分析性陈述发生了改变,都可以算作是这个词项意义的改变。数字的存在,牛的存在,马的存在在这种意义上都不是同一种存在。但卡尔纳普本人会认为“存在”一词的核心用法受更为核心的使用规则 (connecting it with rules for the quantifier, for number claims, and for disjunction) 的支配,因而不会因为接受一些附加的material terms而产生实质性的改变,这点更接近于量化子一元论者。(可以理解为存在这种词和“花心”等词不同,有相对固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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