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不对这个问题展开过多讨论,因为我会在《阿尔都塞与波普尔的关系(三)》提供详细论证。但现在我可以先把一部分结论预支出来。要重申这一条:实践不是自由的实践,“人”也不是自由的“人”,它们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它们被意识形态、经济、政治所限。我们谈论各种具体的“人”,总是谈一种社会关系的承担者,具体的当事人。这些关系不是在天上存在的,而是在一个时间性的过程——历史中存在的(不是线性的),因此,所谓主体,不过是客观过程、形势中的一个要素。这必然要求我们扔掉作为过程的主体(the Subject of the process),把主体置于过程之中的结构、形势中来考察它们的形式、条件、机制,在认识的层面上去把握主体与实在对象,简而言之,考察在过程之内的主体、客体(subjects/objects in the process)。不是过程“的”主体,而是过程“中”各种关系的当事人/执行者(agent)。《阿尔都塞:没有主体的主体》说的很清楚:
因此,必须要将这些当事人与对象放在一个全新的过程里并用过度决定论考察它们:没有主体的过程。阿尔都塞完全是这样做的,他在《在哲学中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中给出了两点:
1.“特定对象永远只不过是那个过程的一个环节或链环”;
2.“当事人相对于对象、相对于其‘纯思辨的’改造活动(在自然科学实验的意义上是科学的改造活动)的外在性停止了。当事人成了实践装置要素之一。因而只有把对对象的改造中的整体形势——从而把当事人的行为和改造活动考虑进来,认识才是可能的”。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讨论“实践唯物主义”,这是一个在大学教授以及市民哲学小贩中经常谈论的东西。
我不想在这里特意指责大学教授,只是谈论这些论点。依据这些论点,马克思就会倒退回唯心主义那里去,因为这些论点依旧大量谈论主体对客体的优先性和主宰权。于是实践不是被唯物主义地高扬,而是被唯心主义地神秘化了。相对于大学教授来讲,建制外的哲学小贩们,就只能盘剥大学流出的残羹剩饭,去谈论主体构建物质了。说实在话,他们只是在重复《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论点。当然他们也知道他们在谈论这些主体,却不知道《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并没有给他们提供一种至善的唯物主义。
一旦谈论人通过实践构建对象(物质),这个难题性首先遇到的麻烦就是“对象”一词:这个对象是什么?“人”构建了什么对象?如果这是一种实在对象,那么“人”构建实在物质就是一种愚蠢的唯心主义;除非这是一种在“观念”层面上的对象。但这依旧是唯心主义,不过是比较聪明的唯心主义。无论任何,最重要的麻烦不在于“对象”是什么,是“人构建”这个论点本身就是唯心主义的。第一,从“构建”或“make”来说,“人”不具备给予世界以认识对象的主宰权,因为这对象是“被给予”给人的,借用海德格尔的隐喻:此在(dasein)是被抛的。第二,从“人”来说,这也是含糊不清的:人们不可能在现实中看见一般性的“人类”,也不可能看见“具体的个人”,只会看见工人、农民、资本家等等。谈论那种“人”而不谈承担者,势必要取消谈论具体的社会结构与形势,取消谈论各种承担者和它们的矛盾斗争,因而就是取消谈论阶级斗争。
正是出于此,我们才会有那个著名的”反人道主义”的论点。这才是阿尔都塞的用意。
我想再请大家注意马克思的这段话:
“我的分析方法不是从人出发,而是从一定的社会经济时期出发。”(马克思《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879-1880年)
“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1857-1858年)
2024.5.20
参考:
1. 笛卡尔求助于这种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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