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唯心主义哲学,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是“不懂得真正的实践”的。之所以这样说,就是因为“意识形态”(ideology)的问题。暂时抛开经济、政治的要素,唯心主义对实践的理解,是因为它的人道主义难题性不得不使它一方面把意识形态化约为观念,另一方面让这种观念从属于“人”、使“人”或“主体”成为主宰者、自由的思考者、充满理性且具有自身判断力的决断者,云云。
乍一看,意识形态疑似是“自明”(self-evidence)[1]的,每个人都知道它是什么意思,但假如深究起来,又好像是暖味不清的,在感性的渺茫之中不能抓住任何确定性。为了知道意识形态的意义(sense),试举一个例子。我们面对着诸多具体的[2]意识形态,比如民族主义意识形态,那么作为一个民族主义的主体,即民族主义者,他必然具有相应的”观念”。但假如这个主体没有任何民族主义性质的实践,就不能说他是一个民族主义者。因此,意识形态不只是些“观念”,而是包括着“观念体系”与“实践体系”,因为这些观念体现在也只能体现在他的行动之中。主体即“臣民”(sujet),它就是一种臣民,因为既然它总是已经被这种意识形态唤问为这种主体,那么他就得臣服于这种意识形态,臣服于(s'assujettir)这个意识形态的大他者主体。一个法律-道德意识形态的主体,必然臣服于“公平”、“平等”、“自由”这些观念,他言说着大主体的话语,也不得不实践它们。因此主体在信奉“自由”的同时也必然臣服“自由”。一旦这样讲,“自由”就是一种不能兑现的幻觉,一种空头支票,不会从天上降下人间。所以当有人问拉康如何看待自由时,拉康就忍不住大笑起来了。总的来讲,我们可以模仿阿尔都塞,得出一个这样的论点:没有“自由”,除非是自由的臣服。那么“人”,就不是上述所说的那种情形,也即是说,它不是一个过程的主宰者。
所以当笛卡尔、康德、黑格尔、胡塞尔等人把意识形态化约为观念时,因其主体的同质性——把各种社会角色,或各种社会关系的承担者[3]归之于同一个“人类”(这就是人道主义难题性的一种表现:类)——他们就放过了诸多具体的物质实践,或者说,重点放在了“人”、“主体”和“观念”、“理论”上、主体自由地主宰自身观念,所以全部工作的重心就放在这一些问题上,考虑“人”和“观念”之类词语,展开各种哲学论点(Theses)。但是这些抽象的概念使他们根本不可能挖出背后的“根源”(origin)[4]。正如马克思所说,只着重于在“观念”之中去谈论主体,却没有把主体放入各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和具体实践去考察,不把意识形态当做一种物质,那么”人口”就是一个抽象(概念)。不消说,假如我不谈论个人在具体实践之中扮演的不同角色(工人、农民、资产者,议员、部长,科学家、艺术家,家长、老师等等)、那么这个所谓的个人就根本不会存在,这时“人”,以及“人民”就只能是一个抽象,而不是任何具备科学性质的概念(concept)。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http://tongren.me),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