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所有这些我认为不满意的形式(生命论、科学主义、自然主义等等),我反对一种唯物主义,这种唯物主义试图认真对待相关性的论点,对其进行精准的反驳,并为思考一种非拟人化的物的可能性提供基础——这种物中完全没有思想、精神、感觉、生命。如你所说,我是通过一个绝对偶然性的理论来做到这一点的,它不仅重新融合了对任何科学理论的必然性的信念,而且甚至是对自然规律的必然性的信念。矛盾的是,我认为这使我能够为一般数学化的实验科学的可能性提供一个更严格的基础(独立于它所产生的连续论)。我相信(假设-演绎和实验)科学的长期性,但不相信科学理论的长期性。理论是其时代的产物,因为它们总是可以被反驳的,尽管是根据一个认识过程,而这个过程本身仍然是偶然的:说任何理论都可以被取代,并不是预测每个理论在未来都会被取代——那将是再次相信必然规律的存在。
塞尔坎·恰尔西:我们不断回到的一个问题是,您思想中的基础概念,如 “绝对”、“偶然性 ”和“绝对可能性”,是否代表着你十分强调本体论的差异。你是否想到了一个“差异”原则,它将涉及“同一性”的历史和政治主权,以建立“偶然性”的行动领域,这是你在《有限性之后》中研究的主题之一?
甘丹·梅亚苏:这个问题十分复杂。对于本体论的差异,不客气地说,我并不认为从亚里士多德到海德格尔的传统中,关于存在之为存在的哲学思考,是否真正解决了我对“存在”的理解。对我来说,存在意味着某物之所是,而并非某物之所是。比如说,我的桌子上有一个烟灰缸,而不是这个烟灰缸可能是什么。这种区分可能看起来相当古老——有点传统,也许十分平庸的——但是,有趣的是,完全不是这样。因为亚里士多德和海德格尔所理解的“存在”,是存在物的存在方式。对这两位思想家来说,存在总是已经衍化为多种存在物的模式——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在多种意义上来言说存在物。对亚里士多德来说,例如,本质(ousia)的存在方式不是关系或数量的存在方式,而对海德格尔来说,此在(Dasein)的存在方式——实存(existence)——不是事物的存在方式——持存(subsistence)。
但是,实体、偶然事件、此在或持存事物都是存在着的——而并非根本不存在——他们从未真正面对的问题,尽管海德格尔给人的所有印象都是相反的。他们对存在的思考,从根本上说,仍然是对存在者的模式的思考。现在,对我来说,存在问题根本不是存在者模式的问题:因为存在者的模式的问题是存在之所是问题的一部分——我称之为存在者的“确定性”——它的经验属性或它的本质。我桌子上的这个烟灰缸是什么,同时是它的经验属性(它是圆形的,由银色的金属制成,等等),它的本质(它的定义的对象:一个功能是收集烟灰的人工制品),以及它的存在者的模式(对亚里士多德来说是(ousia),对海德格尔来说是持存(subsistence),对其他哲学家来说可能是其他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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