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是,很难看出我们如何能够避免关于我们的颜色术语是如何通常使用和理解的问题。回答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方法是Mark Johnston在一篇极具影响力的论文(Johnston 1992)中紧随其后。在那篇论文中,他含蓄地承认了一系列语言和概念实践的存在,这些实践可以被称为“我们对颜色的日常思考”。这种想法并不意味着包含理论思考或关于颜色的理论化,或者至少,它远不止这些。它包括我们的思考和谈话,涉及到我们对颜色概念的运用。Johnston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这种关于颜色的思考必须遵循哪些原则,才能算作是对这些颜色概念的实践。
像David Lewis和Frank Jackson一样,他也赞同这样的观点,即我们的通常颜色概念是在那些掌握了这些概念的人所拥有的概念中被捕捉到的。Johnston说,通常的颜色概念是一个“集群概念”,其中包含了一系列广泛的信念。他指出,我们容易受到许多关于颜色的信念的影响,这些信念源于我们的视觉经验,以及我们倾向于以某种方式接受这种视觉经验。Johnston说,其中一些信念是“核心”信念,我们可以与更多的“外围”信念对比。关于核心信念的要点是: 如果这样的信念被证明是不正确的,我们就很难说出它们是错误的,也就是说,我们将被抽离一个subject matter,而不是让我们的观点改变了一个给定的subject matter。相比之下,周边的信念是这样的:“当它们改变时,我们只是改变了对一个稳定subject matter”(Johnston 1992[1997:137])。
以金丝雀黄为例,他写道,关于金丝雀黄的核心信念包括:
1.典范(Paradigms)。一些我们认为是金丝雀黄色的东西(例如,一些金丝雀)是金丝雀黄色的。
2.解释(Explanation)。表面、体积或辐射源呈淡黄色这一事实有时会因果地解释我们对淡黄色事物的视觉体验。
3.整一(Unity)。由于它的性质和其他确定色调的性质,金丝雀黄在整个色调家族所表现出的相似、差异和排斥关系网络中有着自己独特的位置。
4.感知有效性(Perceptual Availability)。关于外部事物的金丝雀黄色的得到辩护的信念仅仅基于视知觉。也就是说,如果外部事物是淡黄色的,我们得到辩护地相信这只是基于视知觉和信念,这些信念通常告诉它。
5.启示(Revelation)。金丝雀黄的内在本质在标准的视觉体验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就像金丝雀黄一样。
金丝雀黄就是一个例子。更一般地说,对于每个颜色属性 F,合法地包含在关于 F 的信念核心中的信念,将包括信念(1)至(5)的相关实例。Johnston继续争辩说,事实上,没有任何属性,所有这些信念都是正确的。因此,“言之有物”,世界不是有色的。然而,他坚持认为,“或多或少包容地说”,世界是有色的,因为有一些属性使这些信仰足够真实,因此应该被称为颜色。Johnston接着辩护说,各种颜色最接近的候选者是倾向性质、看起来是黄色、看起来是蓝色的倾向等等。列表中最麻烦的项目是第(5)项启示的原则。他认为,把这个从名单中删除是值得付出的代价,以维护颜色确实存在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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