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当我们看到它们”这个短语的使用具有一定的优势,因为它带出了颜色的某些重要特征。首先,它意味着对颜色的全面描述将取决于对感知经验的描述。鉴于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争议,这可能意味着类似的争议将蔓延到颜色问题上。例如,在某些观点中,颜色当我们看到它们将是体验中呈现的某些属性。根据其他观点,它们将是物质事物所具有的某些性质。第三种观点是颜色投射主义,视觉经验所呈现的性质是主观性质,它们被“投射”到物质对象上: 经验把物质对象表现为具有主观性质。这些性质被感知者认为是物体表面的实例化性质(感知者通常不认为它们是主观性质)。
决定问题将取决于表征内容(意向内容)感性经验所承载的理论,参见知觉问题词条。一些广泛深入研究这些领域的重要文献有: Byrne & Hilbert 1997 Introduction,Shoemaker 1994[1997] ,Chalmers 2006。
1.4 我们通常谈论和思考的颜色
在继续之前,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澄清。Byrne and Hilbert在他们关于颜色实在论问题的角色塑造中,提请人们注意我们的知觉理论在解释颜色方面的重要性。他们的角色塑造还有另一个方面,尽管作者倾向于淡化其重要性。当Byrne and Hilbert 介绍这个问题时,他们煞费苦心地强调,至少在第一个实例中,这个问题与颜色语言或颜色概念无关。
Hardin似乎采取了一种不同的方法,在他极具影响力的著作《哲学家的颜色》(1988[1993])中:
什么是颜色现象的本质,什么是偶然的?我们可以安全地省掉什么?与其承诺识别、描述和整理所有关于颜色的俗成观念,我还不如说说,当我思考和谈论颜色时,我的想法是什么。首先,我想到的是红色、黄色、绿色和蓝色,尽管我也倾向于把白色、黑色和灰色也包括进来,或许还有一个特别的地方是棕色。(Hardin 1993: xx)
然而,这种分歧并不像最初看起来那么严重。当他们介绍颜色实在论的问题时,Byrne and Hilbert说:
如果有色觉正常的人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观察西红柿,那么西红柿就会呈现出一种与众不同的特性——草莓和樱桃似乎也具有这种特性,在英语中我们称之为“红色”。颜色实在论问题由以下两个问题构成。首先,像西红柿、草莓和小萝卜这样的东西真的具有它们看起来具有的独特性质吗?其次,这是什么性质?(Byrne & Hilbert 2003:3-4)
请注意,我已恢复他们对该性质的角色塑造,称为“一个我们称为‘ red’的英文性质”。关键是我们需要这个子句来识别问题中的属性。因此,在其他事情中,调查的目的是揭示我们的通常颜色术语,如“红色”,指定的属性。所以,它不能完全避免与颜色语言和颜色概念有关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引用这样一个事实来强化这一观点: 颜色权威常常解释颜色的中心方面,即具有色调的性质,如下: “色调: 由术语黄色、红色、蓝色、绿色等表示的颜色感知属性”(Kuehni 2005:187; 另见 Byrne & Hilbert 1997b: 447,Hardin 1988[199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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