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在对命题形式赋值的同一过程中, p→q和~(p→q)的真值在任何条件下都是既不同真也不同假的。它表明,只要我们肯定p→q就要否定~(p→q),而否定p→q就要肯定~(p→q),反之亦然。在 传统逻辑中,把违反矛盾律的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同时肯定或否定一对矛盾关系的命题产生的错误称为“自相矛盾”,我国先哲韩非子在《韩非子?难一》中所讲的一个寓言故事,最为生动地反映了自相矛盾的这种错误。该故事描写了的一个既卖矛又卖盾的楚国人,他吹嘘自己的矛是世界上最为锋利的,以至于“任何东西都能被它扎透”;继而,他又炫耀自己的盾,是世界上最为坚固的,是“没有任何东西能扎透它的”。旁边有好事者问他,“若以你的矛扎你的盾,其结果又如何呢?”这个卖矛又卖盾的楚国人只好张口结舌,无以为答了。其所以不能对答,就在于他在宣传自己的矛与盾的过程中所陈述的两个命题“任何东西都能被它扎透”和“没有任何东西能扎透它的”,它们构成了一对逻辑矛盾,因而犯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我们在说话、写文章等等过程中,如果不注意思想的前后一贯性,就可能出现逻辑矛盾。例如,有人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马克思列宁主义也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肯定是自相矛盾的。因为既然说前者是“唯一的”,那么其他的标准又从何而来呢?又如“大家相互作了自我批评”,显然,是“自我批评”就不是“相互”的,而是“相互”的也决不是“自我批评”,尽管这里只出现了一个命题,但却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命题。
其次,违反矛盾律的错误,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一对表述反对关系的命题同时予以肯定而产生的逻辑错误。把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一对表述为反对关系的命题同时予以肯定依旧归结为“自相矛盾”,这是符合矛盾律的要求的,因为具有反对关系的一对命题本质上是相互否定的,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它们都肯定显然是错误的。但是,矛盾律对具有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的命题在如何制约上是有区别的。对矛盾关系的命题来说,矛盾律肯定其一真一假,当其中一个命题为真时,另一个命题则必然是假的,反之亦然;而对具有反对关系的命题来说,矛盾律尽管可以由其中一命题的真肯定另一命题的假,但反之却不成立,因为具有反对关系的命题是可以同假的。我们以命题形式p∧q与p∧~q的真值表来比较说明。
p∧q p∧~q
TT T TF F T
TF F TT T F
FF T FF F T
FF F FF T F
从上述真值表的第二、五两列可以看出,虽然p∧q取真时p∧~q必然取假, p∧~q取真时p∧q必然为假,但当p∧q取假时, p∧~q是可以同时为假的,反之也一样。这表明,当矛盾律作用的对象是具有反对关系的一对命题时,我们不能由其中的一个命题假去推断另一个命题的真。
矛盾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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