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轴,在逻辑学中,代表命题逻辑;在实体论中,代表实体的具体属性。A的变化,表现为实体体积的大小;由“X、Y、A”三轴构成的内部实体,即为实体的内涵;外部实体,即为实体的外延;
如图所示:内涵实体代表事物的本体;外延实体,代表事物的存在现象;A轴的性质变化,代表为实体的属差。
当A轴的属性不变的情况下:
外延部分数量的变化,代表实体在内涵不变情况下的属加种差;内涵部分数量的变化,代表实体在内涵数量变化情况下的属加种差;实体外延属性的数量变化具有无限性,代表“广延实体”;
实体内涵属性的数量小于外延属性,具有有限性,代表“思想实体”。
【02】属加种差:
注意:
1、2、3:思想实体
B:广延实体
A:命题逻辑变量
Ai:逻辑属性变量,i 即属差。
Va:思想实体的大小
Vb:广延实体的大小
根据正反题逻辑实体论原理和斯宾诺莎实体理论,经验性实体在具体逻辑事件中的变化原理,其逻辑模型如上图所示。其中:
编号“1、2、3”为思想实体,B代表广延实体。A为逻辑变量;Va为思想实体的大小,即实体的内涵;Vb为广延实体的大小,即实体的外延。
当逻辑变量A的数量发生变化时:实体的内涵大小Va发生变化,进而引起外延和广延Vb也相应变化。这时,“实体1”变成“实体2”。
当逻辑变量A的性质不发生变化时:“实体1、2”之间的差异,即为“属加种差”;
当逻辑变量A的性质发生变化时:概念或实体的逻辑体系成为另一个存在,“1”与“3”之间的差异,即为“属差”。
§·02·正比定律与反比定律
注意:反比定律:Va+Vb=常数;正比定律:Va=Vb × Q; Q为内涵与外延的协同性参数;
在金岳霖主编的《形式逻辑》中认为:内涵越大,外延越小;内涵越小,外延越大。即为“反比定律”。另一种观点认为:内涵越大,也可能外延越大,这个观点称之“正比定律”。其原理如图所示:
【01】反比定律:
当广延实体的总量不变时,而属性A的性质和数量也不变的情况下,种差的变化造成实体的体积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反比定律”的公式为:Va+Vb=常数,即:Va越小,Vb越大;Va越大,Vb越小。实体的内涵越大,外延越小;内涵越小,外延越大。
【02】正比定律:
当不同属差的实体之间,总量不同,属性不同,它们之间的思想实体和广延实体的大小都存在数量级的不同。其内涵和广延之间的关系,取决于两者之间的协同性,表现为“正比定律”。正比定律的公式为:Va=Vb×Q;Q为内涵与外延的协同性参数。
当协同性参数Q不变的情况下,内涵与外延处于线性的正比状态;
当协同性参数Q处于变化中时,内涵与外延的关系,表现为三者之间的动态变化。
总体而论,实体的广延大小,是由实体的“属性”的普适性程度,即属性的广延程度决定的;而实体的内涵,是由实体的“种差”的特殊性程度,即种差的思想性深度决定的。实体的内涵属性适用范围越大、属的类型越多,实体的广延越大;而实体的种差数量越大、种的类型越多,其内涵就愈大。
种属关系“反比定律”的逻辑前提为:属的类型 + 种的类型 = 常数。在这种情况下,属的类型减少,种的类型增加,反之亦然。就当下时刻而论,这个公式是成立的。
从实体变化的时间性而论,“属的类型 + 种的类型”的总数是变化的。因此,从事物的现实情况来看,这个公式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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