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从认识论上澄清逻辑观念的基础 ▹
一、从认识论上澄清逻辑观念 ▹
二、反对心理主义的依据 ▹
三、从意识本身出发澄清认识论问题 ▹
四、从主观条件出发确定知识的可能性条件! ▹
认识的对象与意向性理论 ▹
一、意识行为的意向本质与分类 ▹
二、意识行为的第三个本质特征 ▹
三、意识行为的结构与立义形式 ▹
四、意识行为的真理性判据 ▹
从认识论上澄清逻辑观念的基础
胡塞尔认为,从1894年研究逻辑学的基础开始,花费了他6年心血的《逻辑研究》是他走向现象学的“突破性著作”。这本书奠定了20世纪现象学运动的根基。
一、从认识论上澄清逻辑观念
海德格尔认为,《逻辑研究》可以被看作是用意向性来澄清主客体模式的初步努力,而在此之前“任何对此模式(主—客体模式)的沉思都没有能够铲除这个模式的不合理性”。即海德格尔认为《逻辑研究》是为了回应历史上的主客体二分的问题而作出的创作。
丹麦现象学家扎哈维认为,“正是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首先处理了整个现象学领域的一系列概念,包括对意向性的分析。”
看来,他们两者一致的地方是,认为《逻辑研究》是一本关于意向性问题的著作。因此,如果想要理解胡塞尔关于意识问题的谈论,那么从他的意向性概念入手。从内容上说,逻辑研究第二部分的主要目的,也就是要从胡塞尔的意向性与二元论之间的关系的角度,来理解并展示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
关于《逻辑研究》这本著作的目标,胡塞尔的看法则与他人的评价略有不同。胡塞尔认为,《逻辑研究》的目的是为纯粹逻辑和认识论提供基础,而这一评价出现在《逻辑研究》的前言里。在第二卷中,他这样写道:“逻辑观念的这种被给予以及在它们之中构造起来的纯粹规律的被给予是无法令人满意的。由此而产生出从认识论上澄清逻辑观念、概念和规律的重大任务。现象学的分析便起始于此。”对于胡塞尔来说,他的首要的目标是要澄清逻辑概念的基础问题,而这一努力和他一直以来的兴趣和工作目标相一致。相应而言,所谓的意向性理论,以及哲学史上的主客体二分的问题,对于胡塞尔来说,仅仅是他解决逻辑学问题的时候所必然关联的问题。
二、反对心理主义的依据
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对在他之前的认识论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批判。胡塞尔所处的时代,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期,西方人关于知识来源的解释主要来自于心理主义的观点,因此胡塞尔的主要目的是批判心 理主义。
心理主义是在心理学得到初步发展基础上,对知识来源及合法性提岀的一种理论解释。对于心理主义的论证思路,扎哈维曾给出了比较清晰的概括,“认识论关注的是感知、信念、判断和认识的认知本性。而所有这些现象是心智现象,因此,明显地,研究和探索它们的结构是心理学的任务。这对我们的科学的和逻辑的推理也是如此,最终,逻辑学必须被看作是心理学的一部分,并且逻辑规律也要被看作心理一逻辑规则,必须经验性地研究它们的性质和有效性。由此,心理学为逻辑学提供理论基础。”通过心理学的这种论证,心理主义者试图用心理学取代哲学来为科学提供辩护,而成为一种形式上的“第一哲学”。
根据这种逻辑,既然心理学是逻辑学的基础,那么其他所有的基于逻辑学的学科就必须奠基于心理学的基础上。
但问题是,心理学作为一门经验科学,它又是如何为其 他学科提供普遍性论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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