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资本论》丨Wikipedia
社会的「客观」构造
仔细阅读莱希尔特和巴克豪斯会发现,根据劳动耗费的规定性的形式,不可能先于现实交换去规定在生产中耗费的、将会取得货币形式的直接私人劳动的量;也就是说,通过由被认定为直接社会性的(immediately social)劳动生产出来的商品,直接私人的(immediately private)劳动将会被确认为间接的社会性的(mediately social)。马克思在《大纲》货币章中对蒲鲁东的批判被视为对于理解劳动的二重性质具有基本意义。如同巴克豪斯所表明的那样,
马克思演绎出了『社会劳动』的概念,并发现了这种劳动的形式与『现实』的、具有私人属性的劳动之间的矛盾。马克思认为这一矛盾是『劳动将自身展现为价值』的理由,或者换句话说,是货币之存在的理由。[54]
对蒲鲁东式社会主义的批判,按照同样的道理同时也是对于价值形式理论的展示,是将货币形式从由私人、自主的生产者组成的社会所具现的社会构造中推导出来的概念性演绎。没有对于货币和劳动耗费的形式之间联系的理解,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就失去了自身的特殊性,从而倒退回了李嘉图的价值理论,按照后者的看法,被生产出来的价值的量能够通过生产中的一个主观的量度行为得到规定。某种劳动价值论完全忽视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矛盾性质,正如马克思所表明的那样,在资本主义中,「对生产自始就不存在有意识的社会调节」,而劳动的社会性「只是作为盲目起作用的平均数而实现」。[55]对于马克思而言,价值理论是一个超个体的维度,它独立于生产中的行动者的意识而发生。劳动的抽象化是一个过程,这一过程不能被还原为一种心理性的一般化。抽象劳动不能同作为超历史的目标导向活动的劳动混淆起来。这样的劳动是一个心理性的抽象,如果没有取得一种有规定的社会形式就不会存在,而抽象劳动却是劳动在社会中获得的特定形式,在这样的社会中,社会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是通过一个在私人生产者之间进行的货币交换的体系而开展的。正如巴克豪斯和莱希尔特经常重复的那样,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在于理解「价值法则是如何自我申言的」,因而也就是在于认识到经济行动者背后所发生的「客观」过程。
生产的个体维度与交换中发生的社会确认(social validation)的超个体维度之间的裂缝对于理解商品的拜物教性质至关重要,马克思主义却将拜物教简化为有关价值历史性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陈词滥调。[56]我们之所以可以谈论拜物教性质,是因为除了通过商品和货币之间的交换来进行协调以外,对于私人生产过程不存在任何预先的协调。货币是确立私人生产过程间的社会联系的媒介,因而也在个体行动者的「背后」和「意识之外」创造了社会。社会联系是被商品与货币之间的——也就是物与物之间的——交换体系所决定的。
政治经济学的观点假定普遍的商品交换和价值形式是不成问题的。资本主义的劳动组织也是如此。这就是为什么它无法理解物所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的「颠倒」和「错位」。巴克豪斯说道,「学院经济学被迫把价值或者价值形式处理成『人以外的物』(Sache außer dem Menschen):他们把货币和数学形式作比(比如线或数字),这些形式是否能够被人类推导出来是很成疑问的。」[57]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巴克豪斯将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描述为「错乱的形式」(Verrückte Formen)。经济范畴是疯狂的、错乱的、错位的形式。它们是可感物在超感性物中的变换(transposition)与投射。经济学理论仅仅知道这一疯狂和错位的结果。经济学理论的批判有任务展示这些错乱的形式的起源,它们在人中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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