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理念论的批判
亚里士多德对其师柏拉图充满了崇敬之情,但这并没有妨碍他对柏拉图的理念论进行全面而深刻的批判。他的名言是“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他对理念论的批判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
第一,理念作为事物的形式、实体或共相只能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而不能在事物之外独立存在。柏拉图理念论的要害就在于,认为个别事物之外还独立存在着一个与之相对应的理念,并且把二者的关系颠倒了过来,将理念说成是“在先的”,具体事物反而退居其次了,这样就在存在和认识的次序上都使得“相对的先于绝对的了”。
第二,人们用来论证理念存在的方法都站不住脚,它们或者是缺乏必然性的推论,或者推出了一些没有与之对应的东西的形式或理念,如“否定了的东西”的理念。更为严重的是,将具体事物与理念相分离必然导致“第三者”的出现,因为想说明具体事物与理念的相似性,就必须设定一个“第三者”,它与具体事物和理念都具有某种相似之处。而为了说明这个“第三者”与具体事物和理念的相似性,又必须设定一个新的“第三者”,这样就陷入了“第三者”无穷倒退。
第三,“分有”只能是对“实体”的分有,因为只有“实体”才具有形式或理念,而柏拉图却让那些非实体性的东西也具有理念,这样一来,“分有”就成为一句空话,充其量不过是“一种诗意的比喻”而已。至于“摹仿”,更是无稽之谈。而且,如果具体事物是对理念的分有或摹仿,那么同一个事物就会有几个不同的形式或理念,而在这些理念中,有些就既是原本,又是摹本。
第四,从现实的角度来看,理念对于感性事物没有任何意义,它既不能引起事物的运动变化,也不能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事物。就前一个方面而言,理念本身是不变不动的,因此它不能成为运动变化着的事物的原因。就后一个方面而言,理念论在具体存在的事物之外又加上了数目与之相等的“理念”,从而使认识对象增加了一倍。
第一哲学及存在论
亚里士多德把哲学理解为一切科学的总汇,它由理论科学、实践科学和艺术三大部分组成,其中理论科学又分为第一哲学(形而上学)、物理学(自然科学)以及作为方法论的逻辑学,实践科学则包括伦理学和政治学。
在《形而上学》一书中,亚里士多德说明了第一哲学的基本宗旨,这就是阐明事物的一般原因和原理。第一哲学或形而上学,它的对象不是特殊的存在物,而是存在本身或“作为存在的存在”。这种关于“作为存在的存在”的科学,就是“本体论”,意指“关于存在的学说”。
亚里士多德围绕“存在”问题而展开讨论,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给“存在”分层和分类。亚里士多德认为,要解释各种事物的原因,不能将各种存在混在一起,而首先应当建立一门有关“存在”的学问,看它们分为哪些种类和等级,其中最高的存在是存在本身。亚里士多德承认最普遍的、无所不包的“作为存在的存在”在哲学上的绝对性和第一性,即认为任何存在里面都含有一个使它们成为存在的存在本身,但是接下来他提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问题:“存在是什么?”历来人们都是把存在本身当作讨论的前提,顶多涉及存在与非存在、与一等的关系,但却没人将其作为讨论的对象而问一问它是什么。
亚里士多德认为,事物被称为“存在”主要有两种意义:1)偶然的属性(偶性);2)必然的本质,即范畴,如实体,以及性质、数量、关系、主动、被动、处所、时间等。这些都是事物具有的必然的存在,因为任何一个东西都不可脱离这些方面的规定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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