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歧义(equivocity)同单义(univocal)的内向转换点(参见邓斯-司各脱、斯宾诺莎)。因此,单义("所有关系")与歧义("无关系")是同构的。这就是 "关系之内向转换"。这种内向转换,与托马斯主义的类比是相对立的,托马斯主义的类比提出了一种生机论的相关(correlation)。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 当神性之歧义概念叠加到自然之单义概念上时,会发生什么?一方面,存在一种从属(subordinate)的或调和的内在性(自在[emanence]、卓越[eminence]、万有神在论[panentheism])。在这里,神性是可以接近的,就像在自然中所表现的那样,但仍然同自然分离。造物主超脱于受造物之外,同时又存在于受造物之中。另一方面,还有一种纯粹的内在性(内在于自身而非他者)。在这里,神性在自然中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并没有与自然分离;造物主、受造物和创造(creation)在一个连续体中统一存在。然而,即使是这种纯粹的内在,也仍然是建立在"生命即生成(life-as-generosity)"的概念之上的,例如,二十世纪早期柏格森、怀特海,甚至夏尔丹的生机论本体论,都是以此为前提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到一系列的联结与接合,比如歧义性非存在+单义性受造物,或者神性不可及+暗黑内在性。这样做的结果之一是,以上帝/存在作为本体的 "生命",是 "无"之内在性。如果上帝/存在/生命是不可及的、歧义的、非存在的,如果造物主/受造物、生命/活着之间的关系,是单义的或内在的,那么上帝/存在/生命就是虚无之内在性,是虚无之泛神论,是中性之平面。只要 "生命"在 "慷慨"的意义上被本体论化,"生命"之 "慷慨"便为 "虚无"。
从广义上讲,暗黑泛神论,就是在否定之标志下,将内在与生命结合起来的思想。这就提出了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生命=慷慨=虚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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