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的概念也有全部三个环节。当它被断言为“有/存在”概念的思辨结果时,它有其知性或稳定的环节:它是“无”,被定义为纯粹的缺席,是规定性的缺席。但“无”的知性环节也是片面的、限定的:像“有/存在”一样,“无”也是一个未定义的内容,这是它在其辩证环节的规定。无因此扬弃了自身:既然它是一个未定义的内容,它毕竟不是纯粹的缺席,而是具有与有/存在相同的在场(presence)。它是作为未定义的内容而在场的。因此,“无”扬弃了“有/存在”:它取代(取消)了“有/存在”,但也保留了“有/存在”,因为它具有与“有/存在”相同的定义(作为未定义的内容)和在场。我们可以这样描绘“有/存在”和“无”(圆圈有虚线框,以表明作为概念,它们都是未定义的;参见Maybee 2009: 51):
Being Nothing
然后,在它的思辨环节,“无”意味着在场或“有/存在”,这是“彼此的规定性在对立[Entgegensetzung]中的统一”(EL§82),因为它既包括,但作为从一个到另一个的过程,也对立(compares)于前面两个“无”的规定性,第一个是纯粹的缺席,第二个是正好同等的在场。
辩证过程被驱使到下一个概念或形式——“变易”,这不是由三阶段的、正题-反题-合题模式驱动的,而是由“无”的片面性——它导致“无”扬弃自身——以及由目前为止所有的过程的后果驱动的。既然“有/存在”和“无”各自作为独立的概念被详尽地分析了,而且它们是唯一起作用的概念,那么辩证过程只有一条路可走:无论下一个概念是什么,都必须同时考虑到“存在”和“无”。此外,这个过程揭示了,一个未定义的、被认为是在场(即有/存在)的内容隐含了无(或缺席),而一个未定义的、被认为是缺席(即无)的内容隐含了在场(即有/存在)。那么,下一个概念就把“存在”和“无”放在一起,并引出这些后果,即“存在”隐含了“无”,而“无”隐含了“存在”。因此,它就是“变易(成为)”,被定义为两个独立的过程:一个是“存在”变成“无”,另一个是“无”变成“存在”。我们可以这样来描绘“变易”(参见Maybee 2009: 53):
Becoming
Being Nothing
同样地,在有限目的性规定性中的的片面性或限定性,加上之前阶段的影响,导向了实现了的目的。在其知性的环节,有限目的性将其内容特殊化为(或呈现为)“预设的东西”或预先给定的对象(EL§205)。例如,我为吃晚饭的目的去了一家餐馆,并点了一份沙拉。我吃晚饭的目的被特殊化为一个预先给定的对象,在这里就是沙拉。但是,这个对象或特殊性——例如沙拉——是“反映在自身之内的”(EL §205):它有自己的内容——这是在之前阶段发展出来的——而有限目的的定义忽略了这一点。我们可以这样来描绘有限目的性:
Finite Purpose (the universality;e.g.'dinner') Presents into or particularizes as
A pre-given object (e.g.'salad)
The content of the object,developed in earlier stages,that Finite Purpose is igno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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