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3)一价谓词的意义是其所表示的属性。二价谓词的意义是其表示的关系,三价谓词也是如此,以此类推。
谓词“is red(是红色的)”表示的是“redness(红色)”这一属性(或称性质、特性)。那么认为“is red(是红色的)”开始表示一种不同的属性,其意义将发生改变是合理的吗?是的。认为某人理解“is red(是红色的)”仅是碰巧此人知道这表示的是redness(红色)是合理的吗?是的。认为属性的判定更趋于公共的意义层面而非私人的意义层面是合理的吗?是的。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使用“属性”这个词的时候,比其普遍用法要更加自由。通常情况下,我们以一个非常科学的方式,用这个词去指称一些有趣的特征,诸如“硬度”或“可塑性”或者类似的东西。但现在,当论及任一一价谓词,例如“α used to go to bed early(α 习惯早睡)”的意义时,我们也会以相似的方式将其称为属性。属性是一个事物可以存在的任一方式。
接下来看二价谓词。像“α orbits β(α 环绕 β 运行)”这样的二价谓词表示着一种关系——在这一例中可被称为二价关系或二元关系。关系和属性都是共相(universals)。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谓词的意义是一种共相。举个例子:“whiteness(白色)”和“love(爱)”都是共相,而后者是一种关系,即“α loves β(α 爱 β)”的意义。
因此根据这个素朴理论,属性和关系(二者都是共相)可被直接认为是谓词的指称。所以单称词项和谓词的意义都是其指称,因为它们不是一个对象,就是一个属性,或者一种关系。到现在我们仍未将所有类型的表达纳入考虑范围内,但是也许我们已经可以通过足够的论证来推导出:
(NP1)素朴语义学的基本原则:每一个表达的意义都是其指称。
这个观点认为每一个表达的意义都是此表达表示的内容,即意义(meaning)=指称(reference)。
原子句的真值及意义
(A) 原子命题
在引言中我们提到,一个句子的意义是其(在言谈语境下)所表述的一个命题。所以结合NP1,我们会得到命题即是句子的指称。这看上去有点奇怪,但当我们从一个素朴的角度来看,我们的确认为事实即是为真的句子的指称——如果事实就是真命题的话,那么NP1看上去也就不那么奇怪了。
既然原子句是句子,它们的意义是命题,我们就称其为原子命题(atomic propositions)(也可以称其为“基本命题”)。根据组合性原则,一个句子的意义由其组成部分及其组合方式决定。那么根据素朴语义学,原子句组成部分的意义和句子的意义之间有什么样的关联呢?简单来说,由原子句表示的命题(即其意义)是由句子的各组成部分的意义组成的。命题是一个其组成部分即为其意义的复合对象。因此,由原子句所表达的命题,即是由出现在这个句子中的表达式的指称组成。
(NP4) 原子句的素朴语义学原则:一个经由包含n个单称词项的原子句表达出的命题由其谓词指称和其所包含的n个单称词项的指称组成。
我们可以通过图像或图表来分析原子句的意义。图1.1展示了“Mars orbits the sun(火星环绕太阳运行)”表达的命题的图示。
Mars orbits the sun’(火星环绕太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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