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就是直接意识,是把自己置身于对象之内,以便与其中独特的、从而是无法表达的东西相符合。这种东西即是绵延、生命。直觉有一个基本的意思,直觉地思维也就是在绵延中思维。理智通常从不动之物开始思维,尽可能地并列地以不动性来重新构造运动。直觉从运动开始思维,像实在自身那样来安排和想象它。
在对直觉作了这样的解释之后,人们仍然会对这个概念的含糊性感到困惑。柏格森承认直觉的思想通常开始于不确定,不论我们的思想有多大力量也无济于事。因为诸如绵延、质的变化、无意识的概念等等不像理智所能定义的概念那样直接明白。但是他指出,有两种不同的清楚明白。一种是用已有的基本观念组成一个新观念,把它组织得清楚明白,在这里我们的理智只是把新东西拆开以发现旧东西,再重新组合它们,因此这样的观念虽似全新实乃陈旧。另一种是全新的绝对单一的观念,由于它不可能从分析中得到,是不能用先前存在的因素来构成的,它的清楚明白只存在于当下直接的察见或体验中,绵延、生命等观念就是这样得来的。同样,直觉这个观念本身也是这样得到的。
3.直觉与记忆
柏格森认为,每个人都可以有直觉意识。他们的直觉的产生同记忆有关。记忆不来源于物质,它是独立自存的。因为记忆不同于感觉。感觉到的对象都是当下直接存在的、占有空间因而可以计量的事物,来自物质,而记忆是“过去影像的保存”,是潜在的,脱离任何具体物质事物。记忆是物质与精神的交叉点,它把物质和精神统一起来,本身并不属于物质。但是在意识活动中,纯粹的感知和记忆不断相互搀和,致使人们不能分清它们的不同作用。其实只有记忆才是直觉的来源。
任何知觉的丰富、完整都离不开记忆,而“纯粹记忆是潜在的,无意识的”。记忆也同时间的绵延有关。记忆中没有可重复的东西,它记载着绵延的每一瞬间,它们都是独一无二的,异质的。但是记忆并不把每一瞬间用分离开来的方法储存起来,而是让它们滚滚流动,像一幅画卷在不断展开,又像一团线卷在越绕越大,把过去的意识包含在现在的意识之中,因而在我们面对某个事物的时候,保存在我们记忆里的千万往事和当前的经验彼此渗透,不断堆积,最后缩约成一个单一的直觉,这时就一下子产生对事物的完整意识。由此看来,由于每个人意识的存在都离不开记忆,因而直觉也必定是在每个人的意识里潜在着的,只不过一般人习惯于理性思维,没有注意发掘这种直觉罢了。只要我们的心灵能够违背自身,逆转方向进行超出人类条件的努力,是可以运用直觉方法来认识实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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