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寇伦本人确实是以此悖论来反对集合论的:集合论的概念,终究只是相对的。而当代的司寇伦主义者面对常见的回答也可以疾呼说:当我们带着怜悯的眼神看着那些被困在可数宇宙里的住民时,也许我们也正是那被逐出康托°的乐园中的一员呢?
如果一个人反驳道:我们要么理解得了你的话而证明自己不是模型内部的居民,要么不能理解你的话而使得你的论证不能奏效--司寇伦主义者会回答说:我们是如此之贫乏,以至于甚至无法言说自己的贫乏。我们知道有些东西是真的,却表达不出它们。
这是因为在公理集合论“中,∈只不过是一个符号,它代表的是任何一个符合了集合论公理的二元关系,而并不一定是真正的属干(如果有的话)。因此,我们可以有M ⊨ m1 ∈ m2而m1和m2都不是集合(通过简单的模型论°论证,它们可以兔子、猫,等等);而m1也可能并不真的是m2的一个成员。同样的,我们也可以找到一种情况,使得M ⊨ m1 ∉ m2,然而m1确实属于 m2.
我们甚至可以找到一个可数模型,使得真实的实数集ℜ是它的一个成员,然而这个模型还是可数的的,这是因为ℜ ≠ {m丨M ⊨ m ∈ ℜ }.
然而、上述分析仍然有一些不严谨的地方。模型(M,E)中的二元关系 E 未必是集合论宇宙上的属于关系,因此,集合{x ∈ M│(M,E) ⊨ x ∈ ℵᴹ₂}={x ∈ M│xEℵᴹ₂} 未必等于ℵᴹ₂,甚至也未必等于M∩ℵᴹ₂={x ∈ M│x ∈ ℵᴹ₂}。 ℵᴹ₂ 作为集合论宇宙中的一个对象本身可能是个不可数的集合,甚至任意一个集合;而集合{x ∈ M│(M,E) ⊨ x ∈ ℵᴹ₂}却有可能并不属于 M。
另一方面,(M,E)当然认为其中存在一个自然数集、记作ωᴹ。类似地,ωᴹ 作为集合论宇宙中的对象可能是任意一个集合,而被 M 当作自然数的对象组成的集合 {x ∈ M│(M,E) ⊨ x ∈ ωᴹ} 可能不属于M。更重要的是,集合 {x ∈ M│(M,E) ⊨ x ∈ ωᴹ} 及其上的 E 的关系可能并不与集合论宇宙中真正的自然数上的序关系(ω,∈)同构。(M,E)中的自然数序可能是一个非标准模型。
上述种种使得生活在真正集合论宇宙(V,∈)中的人与生活在(M,E)
这里需要选择公理。 125
杨睿之,作为哲学的数理逻辑
第二个原因是,“∃x”和“∀x”这两个量词的模型论解释只对某个模型M的论域进行量化,而我们想要的是它量化在整个集合论牢宙上。
接下来我们来考虑一下传递模型。我们说一个集合是传递的,当且仅当它的每个成员的成员还是它的成员,即y∈x∈X ⇒ y∈X。我们说一个集合论语言的模型是传递模型当它的论域是个传递集°,并且其上的“属于”关系就是真正的属于关系。
定义 3.14(绝对性) 我们称一个集合论公式 φ(ˉx) 对一个集合论模型(M,∈)是绝对的 (absolute),当且仅当
∀ˉx(φᴹ (ˉx) ↔ φ(ˉx)],
其中,φᴹ(ˉx)是 φ(ˉx) 在 M 下的相对化(参见第105页)。注意,相对化和绝对性的定义对集合模型和类模型都有效。可以证明、对 ZF 的传递模型来说,下述常见集合论术语(的定义公式)是绝对的:
(1) x 是传递的;
(2) x 是序数;
(3) x=ω;
(4) x=Lα;
(5) x ∈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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