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是否以及如何将多元宇宙视为确定真理问题的背景,集合论者之间也没有达成共识。例如,Hamkins提出的异质开放多元宇宙,伴随着双重的邀请,即放弃“CH的梦想解决方案模板”,据此,CH的真值必须由集合论的一些新公理来决定,并考虑CH是否成立的问题已经确定,作为我们对不同真值的认识的结果,它可能在多元宇宙的不同宇宙中被假定。相反,在[23]中,引入集合-一般多元宇宙,以考察集合-一般多元宇宙的真理概念。根据后者,用集合论语言表述的句子,如果它在由V生成的多元宇宙中绝对成立,即如果它在属于该多元宇宙的cach宇宙中成立,则它是成立的。如果一个人采用集合-通用多元宇宙的真理概念,他应该声明像CH这样的句子缺乏真理价值。然而,这并不是Woodin的结论。事实上,他认为集泛多元宇宙的真理概念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它违背了他认为对集论宇宙的任何真理概念都至关重要的原则(见[23])。
然而,请注意,尽管Woodin和Hamkins对多元宇宙有不同的数学理解,他们对独立于ZFC的句子的地位也有不同的立场,在某一点上,他们对多元宇宙的看法比一开始看起来更相似。在考虑通过调用多元宇宙是否可以为集合论句子引入一个合适的真理概念时,Woodin和Hamkins都心照不宣地从一个假设开始,即人们应该把多元宇宙看作是无法超越的终极多个ZFC模型,I.C...被简化成一些更基本的东西。结果,它们都被引导到集合论真理概念的候选者,集合论真理的概念是高度不完全的,允许集合论的句子既不是真的也不是假的。Woodin和Hamkins的这一假设值得强调,因为超宇宙计划明确拒绝了这一假设(见下面的Desideratum 2),这是我们现在提出的一种独特的方法,利用多元宇宙的概念来研究集合论真理。
超宇宙计划可以被理解为从多元宇宙的图景出发,试图达到新的法律上的科学理论真理
超宇宙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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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忠实地总结了在当代集合论中可以得到的大量结果。当使用这种方法时,集中在有充分根据的ZFC模型上,就等于表达了双重信念,即ZFC的公理是事实上的集-核心真理,并且只有这个理论的有充分根据的模型才能提供集论宇宙的似是而非的图画。因此,超宇宙计划一开始就断言,多元宇宙应该满足一个最大值和一个定义明确的标准,只有ZFC的所有可数传递模型的集合才能满足这个标准。更准确地说:
需要1.多元宇宙应该是尽可能丰富的,但它不应该是一个定义不清或无限制的多样性。
在陈述这一点时,one有两个目的。首先,one的动机是,在当代学科理论中,创造有充分基础的宇宙的方法远远超出了集强制或类强制(因此,多元宇宙应该包括更多的集合或类通用扩展和基础模型)。自超宇宙以来,ZFC的所有可数传递模的收集。在所有可能的宇宙创造方法下都是封闭的,人们就会用它来识别多元宇宙。第二,在《需求1》中,多元宇宙被赋予一个精确数学公式,这使得人们能够把它投入工作,以达到丰富集合-核心真理领域目的。这是在超宇宙计划中完成的,通过制定超宇宙某些成员相对于其他成员的合理偏好,从而获得首选宇宙的选择。多元宇宙被明确定义的要求是这一选择过程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如果多元宇宙被明确定义或者是开放的,情况就不会是这样。
需要量2.超宇宙不是终极的多元性。人们可以根据基于合理原则的标准来表达对其某些成员的偏好。
超宇宙计划的另一个关键点是,一阶性质在超宇宙的偏好宇宙中是真实的,在V中也是真实的。
需要3.V的任何一阶性质都反映在ZFC的可数传递模型中,ZFC是超宇宙的首选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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