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后来,云家阿妈回来了,带了一笔钱,她在外给人做佣人,干得好,赚得不少,她挂念着孩子。

  那一年,云烟二十二,云霞十八。

  云霞上了高中,但也没往上考。

  那又是一笔额外费用。

  她留在檀县当老师。

  云家阿妈之所以回来,还有一件事是云烟的归宿。

  二十二的年纪,在这地方,不小了。

  张罗了好几家,云家阿妈都没什么满意的。不是说那人家小伙不好,可闺女吃了这么些苦,她也不愿再让闺女委屈。

  找来找去,找看了一家,小伙姓什么不知道,他是荒年叫人给丢到这儿的,打小就住这儿,吃白家饭长大,长大后响应号召当了两年兵,回来后在檀县作了木工。

  说来也巧,这小伙子就叫木生,二十六了。

  在云家阿妈的努力下,两个小年轻见了面,见对了眼。

  知道闺女喜欢,云家阿妈看木生,就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

  木生对云烟也好,还没成事那段时间,他常来看云烟,也给云家阿妈做了保证。

云霞也喜欢那个每次来都会给她吃的的阿哥。

  成婚那天,木生是给足了体面,他嫌自己的木工活不比上面,专门跑地方去找人做的,又给云烟买了金镯子,买了三响一转,在那个成亲只摆几桌席的年代,是数得上数的。

  两口子结婚以后,日子也过得不赖,云烟很快就有了孩子,是个小子。

  十里人乡都羡茶这家子。可不,男的能干,女的牢靠,也有后,还有些小钱,日子过得那叫个美。

  可好日子没过多久。

  木生家孩子越长越大,可话也说不清,路也走不稳,两口子急得嘴上生疮,带着孩子去了医院。然后的结果却让这两呆了。

  孩子是天生的痴傻,活不过成年。

  医生的活是比较委婉的了,从医院回来没两月,一家三口就又成了两口。

  云家阿妈已经上了年纪,她知晓这事的时候,像是叫雷惊着了,不只是因为外孙的过世。

  她想起了故人,那人是个傻,没爹没妈,但对她很好,她知道自己和那人成不了。

成婚那天,她在人堆里看到他,后来再也没见过。

  听乡亲说,他去了更深的山沟沟,找了媳妇,他媳妇人好,后来的,就再也没有了。

她记得,乡亲说他去的地方叫槐乡,自己捡到云烟的地方,离那里很近。

那天,云家阿妈背着家里人,去了槐乡。

  “你是说傻子啊,死了二十多年了,他媳妇给他生了个小妮儿,没多久傻子跑到河边掉下去了,他媳妇那时在附近看孩子,听见动静后就去找傻子,后来两口子都没了,小妮儿也丢了。

  你看,这就是他们两口子,女的家有钱,照了相片,当时我还讨了张,稀罕咧。"

看着照片上那笑得羞涩的女子,云家阿妈认定了心里的想法。

  云烟就是傻子留下的孩子。

  她太像她阿妈了,她的亲阿妈。

  这个发现,让云家阿妈的内心受到了熬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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