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章 特殊的草帽
咱们从这一章开始书的内容又要说丹尼尔斯他们了,接着莱茵河胜利那个片段说,就从1945年3月6日说起。那时候丹尼尔斯所属的美国第一步兵师已经到达了莱茵河了,只要盟军渡过了莱茵河,那么就相当于攻入了德国的腹地。如果有读者对德国这个国家的土地不太了解的话那么可以想办法查看一下德国的国家地图,一看应该就会明白了。如果战争进展顺利的话,那么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打到柏林城下了,那德国可真就是彻底彻底的输了。
不过当年美军和英军都没有攻打柏林,攻打柏林的任务交给了苏军。而咱们的主角丹尼尔斯等人是属于美军的人,攻占完雷玛根大桥没有多久之后就回家了,没有参加太多的后面的战斗。如果他们没有参加太多跨过莱茵河之后的战斗那我这书的新内容可就没法写了。但是我可以想办法写,我准备用“穿越”的手段让他们接着参加后面的战斗。呃,至于怎么让他们穿越,读者们很快就会知道了。好,下一段才开始彻底进入正文内容(好家伙,这给我感觉有点像写原创似的,难度对我来说应该不能算小,但是我会努力的)。
1945年3月6日,德国,莱茵河,雷玛根大桥附近。时间:当地时间晚上十点钟。
晚风一直在刮着,从当地时间晚上七点钟起就一直在刮风,风还不算太小,大概五级左右的样子。风吹在人的身上让人觉得很凉,这晚风就算不如冬天的风让人觉得那么寒冷刺骨也不会差太多了。幸好丹尼尔斯他们连里的人每个人都住在帐篷里,而且不少人还都有棉大衣和棉被,倒不是所有人都觉得那么冷。
丹尼尔斯作为连里的一排的中尉排长,自然也有棉大衣和棉被。他晚上就是盖着棉被在帐篷里睡觉的,本来是不会觉得多么冷的。其实有不少人都因为没有棉被而导致晚上冷的睡不着,但丹尼尔斯却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是,他还是醒了,只不过不是被冻醒的,而是被惊醒的,被那个噩梦给惊醒的……
“丹尼尔斯!弟弟!快!快把……哎呀(惨呼声)!快把猎枪捡起来!把……啊(惨呼声)!这只畜生打死!快啊!你要是再不开枪那……啊(仍然是惨呼声)!那可能就来不及了!”
“哦!我・・・・・・我马上就开枪、我马上就开枪!”十岁的丹尼尔斯双膝跪在地上,他的身上沾上了不少泥土以及落叶,甚至还有不少虫子在他身上爬来爬去(当然是泥土和树叶上的)。本来丹尼尔斯今天的穿着还是不错的,他头顶上戴着一顶很漂亮的草帽(草帽这种东西本来没有什么好看的,但是他戴着的这顶草帽可跟别的草帽不同。他这顶草帽是海泽尔为他亲手编制的,不仅表面编制的十分精细而且上面还用不少假花以做装饰,这就显得很漂亮了),上半身穿着一件酱红色的格子衬衫,下半身穿着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鞋则是一双牛皮鞋,是他和他的哥哥上山里打猎的时候打到了一头野牛用这头野牛的皮做的。他这身衣着的确算是蛮不错的,另外丹尼尔斯
相貌十分的英俊,尤其是小时候(陪着哥哥进山打猎的那段时间)显得更为的英俊。后来长大了当兵了尤其是上了战场之后由于许许多多的原因导致相貌发生了一些细小的变化,变得不如小时候那么英俊了,但相貌仍然不丑,仍然是一个标准的美国美男子。玩过使命召唤14的人应该都见过丹尼尔斯小时候的样子,样貌十分的英俊,要我看他小时候的样貌那是一点也不比那个电影“英俊少年”里面的那位主角差)那更是十分的英俊。说实话海泽尔喜欢丹尼尔斯的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他长的英俊。当然了这只是一小部分原因,更大的原因当然还是因为他喜欢丹尼尔斯的人品。
俗话说人配衣服马配鞍,哪怕是本来长相一般的人要是穿上一身非常不错的衣服一般也会显得变得比以前好看了,更何况是相貌本就英俊的丹尼尔斯?预知后文如何,下章再说。
作者说:呃,我比较习惯了一千多字一个章节,以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我都是尽量过了一千字就算一个章节。





